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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008-2012年每年至少建设一个功能齐全的紧急避难场所 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划、地震、园林、建设 2009年建设一个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2010年建设一个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2011年建设一个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2012年建设一个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六)加强队伍建设 解决地震局交通工具,组建县级地震灾害综合救援队、建立地震救助自愿者队伍 县(市、区)人民政府、地震、街道及有关部门 1、2008年各县(市、区)地震局配备交通工具 2、2009年组建县级地震灾害综合救援队 3、2010年建立地震救助自愿者队伍 4、每年组织培训 (七)强化城市地震安全 2012年,城市基础设施70%以上的建(构)筑物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在遭遇6级左右相当于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时,不严重破坏,能够维持基本功能 县(市、区)人民政府、发改委、地震、建设、规划及有关部门 1、2008年地震部门参与国土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工作,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审批流程 2、2008年对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工程进行调查、2009年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2008年开始各类建(构)筑物等的抗震性能普查,2009年开始改造和抗震加固工作,2012年全部完成 2008年开始各类建(构)筑物等的抗震性能普查,2009年开始改造和抗震加固工作,2012年完成70% 晋城市各县(市、区)防震减灾考核指标(续2) 工作目标 指标要求 责任部门 城区 泽州 高平 阳城 陵川 沁水 (八)推进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 2012年,70%以上农村民居和村镇公用设施遭遇6级左右相当于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时,不倒塌,基本建立农村地震安全管理体制和机制 县(市、区)人民政府、地震、建设、财政、法制办、小康办、新农村建设领导组 1、2008年制定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规划方案,分期实施,2012年完成70% 2、2008年对农居进行普查,2010年建成农居数据库 3、2009年前完成一个市级示范点,2012年县级示范点要覆盖主要乡镇 4、2009年组织建筑工匠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2010年进行法制化管理 5、小康村建设、移民搬迁、沉陷区改造房屋建设必须符合抗震设防要求 (九)深化防震减灾宣传 力争2012年实现防震减灾宣传普及率城市达70%以上,农村达60%以上 县(市、区)地震、宣传部、科委、科协、教育 1、2008年制定防震减灾宣传规划,分步实施,逐年推进, 2008年宣传普及率城市达10%,农村达10%,2009年宣传普及率城市达20%,农村达20%,2010年宣传普及率城市达40%,农村达40%,2011年宣传普及率城市达60%,农村达50%,2012年宣传普及率城市达70%,农村达60% 2、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厂矿、进农村”的“四进”活动,建立示范单位及科普基地 (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二法五条例”,搞好普法、执法工作,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并取得良好效果 县(市、区)地震、法制办、司法局等相关执法部门 1、全面执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督查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无执法违法行为 2、执法为民,依法解决防震减灾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3、有计划、有措施、有效果,会同有关执法部门联合办案,每年至少查处2-3个典型案例,有力推动“三大体系”建设 4、搞好执法队伍建设,经常组织业务培训,交流学习,不断提高队伍依法执法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