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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08]63号
【颁布时间】 2008-07-22
【实施时间】 2008-07-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29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爱心圆梦”行动实施办法的通知

[接上页]

  七、广泛宣传
  
  (一)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各部门和新闻媒体要以公益广告、专题访谈、新闻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爱心圆梦”行动实施办法,积极报道好经验、好做法,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知晓受助的权利,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大力宣传捐资助学的先进典型,对捐款达50万元以上的单位或个人,由州学生资助中心单独举办捐资仪式,根据捐助者意愿,捐助单位或个人面对面对资助对象进行捐助,并由州人民政府对捐款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二)设置网站专栏,设立热线电话
  
  在州教育局网站开设“爱心圆梦”行动专栏,在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立热线电话,接受社会各界捐助、咨询和监督。“爱心圆梦”行动专栏网址是www.dle.gov.cn,热线电话是0872--2319361。
  
  本办法从2008年起开始实施,由大理州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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