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冀政函[2008]82号
【颁布时间】 2008-07-19
【实施时间】 2008-07-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32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环京津休闲旅游产业带发展规划(2008-2020)》的通知

[接上页]

  到2020年,休闲旅游业全面发展,形成以休闲城市(镇)和产业聚集区为核心的完善的休闲旅游供给体系,成为环渤海地区首选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休闲旅游目的地。
  
  主要发展指标:
  
  2010年,环京津休闲旅游产业带国内旅游人数达到9151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达到609亿元,以休闲/度假为目的的游客比重提高到25%以上;
  
  2012年,产业带国内旅游人数达到1.21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922亿元,以休闲/度假为目的的游客比重提高到30%以上;
  
  2020年,产业带国内旅游人数达到3.11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达到3673亿元,以休闲/度假为目的的游客比重提高到45%以上;
  
  环京津产业带国内旅游收入占全省国内旅游收入的比重,2010年达到71%,2012年达到73%,2020年达到80%。
  
  第二章 发展战略
  
  一、优势产业,优先发展
  
  充分发挥环京津休闲旅游产业带的特殊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加快度假、休闲、健身、会展培训等休闲产业的发展,营造高品质的休闲旅游消费环境,塑造精品,培育品牌。通过构建环京津休闲旅游产业带,使之成为全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区域和谐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二、融入中心,纳入主流
  
  把环京津休闲旅游产业纳入经济建设的中心,融入社会文化发展的主流,不断巩固和强化其产业地位。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休闲旅游业逐步形成一点为主、六点并进、全面推动现代化的格局,即以经济增长点为主,同时发挥在社会发展、环境优化、区域协调、国际合作、文化促进、生活质量等方面的作用,形成以经济功能为主、多种功能并进的良性格局,成为河北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型产业。
  
  三、把握规律,创新思路
  
  相对于北京和天津,环京津地区应发挥后发优势,在充分借鉴的基础上创新,走差异化、补缺性的新路子。从市场需求角度审视旅游资源的利用方式,形成好的休闲度假设施和特色消费内容,各地结合自身条件,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高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创建若干国家级的旅游度假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已经形成效应的观光景区,在外围发展休闲度假,实现与城市融合,与乡村融合,形成产业面。在发展过程中,要注意避免将度假区建成房地产开发区。
  
  四、立足河北,面向京津
  
  环京津休闲旅游带的发展,要立足河北的资源基础和市场空间,把工作重点放在带动全省旅游业整体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上来。要以北京和天津为核心市场,同时也要满足本省需求,拓展周边市场,吸引国际市场。要在巩固原有以观光型为主的客源基础上,大力开拓度假休闲、商务休闲和专项休闲等细分市场,通过高端市场提升环京津休闲旅游的品牌价值。
  
  五、完善体系,优势互补
  
  环京津地区休闲旅游带产业配置的总体原则是: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应把握三个方向:一是京津地区现有休闲旅游产品的延伸。与京津地区的同质程度比较高的产品,要通过价格优势以及多产品组合吸引来赢得竞争,例如高尔夫和会展。二是京津地区现有休闲旅游产品的超越。这类产品与京津在休闲旅游内容上差异不大,但在规模、品质和特色上存在差异,例如温泉。三是填补京津地区休闲旅游产品的空白。此类产品在京津冀地区具有一定的垄断性,要争取把这类产品打造成为高端吸引物,成为京津冀、全国及世界都有影响力的产品,例如葡萄酒、草原、海洋和避暑。
  
  六、龙头带动,产业聚集
  
  着眼于差别竞争和错位发展,以大聚集催化大产业。结合资源特色和发展基础,构建若干集中度大、关联性强、集约化水平高的旅游产业聚集区,形成产业支撑力、市场辐射力、行业领导力、文化影响力、差异吸引力、要素集聚力、资本凝聚力。在环京津地区,加快引导休闲旅游要素、相关产业向优势区域聚集,着力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休闲旅游产业集群,构建配套完善的休闲旅游综合产业体系,实现资源共享、设施共用、信息互通、功能互补,放大聚集效应,推动休闲旅游业的协调互动发展。
  
  七、加强协作,实现共赢
  
  积极促进环京津休闲旅游带内产业要素的市场化整合。加强与京津之间的联系与协商,协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形成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整体优势,实现互补互利。推动休闲旅游企业的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网络化,形成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从环京津休闲旅游一体化和提高整体效益的角度出发,与京津积极接轨,降低各项制度安排的实施成本和摩擦成本。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