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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2008年乌鲁木齐市农村改厕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2008年乌鲁木齐市农村改厕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部、财政部《关于下达2007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07〕235号)精神,改善我市农村环境卫生,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引导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卫生的生活方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通过实施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改厕项目,带动我市农村改厕工作,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相关疾病发生和流行,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我市农村改厕项目覆盖6个区(县),2008年重点以乌鲁木齐县永丰乡、青格达湖乡、六十户乡和米东区芦草沟乡、三道坝镇5个乡(镇)为主,全年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1000座。 二、资金保障 为保证改厕资金全部到位,使户厕建设一个、成功一个、受益一户。国家财政部、卫生部拨付2007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即改厕专项经费)35万元用于乌鲁木齐市农村户厕改造,项目所需其余资金由市、区(县)、乡、村和农户采取自筹的方式解决。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我市农村改厕工作顺利实施,市人民政府成立乌鲁木齐市农村改厕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童兆玲 副市长 副组长:巩兴权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成员:张玉和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张英 米东区副区长 刘文生 乌鲁木齐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阿不都热依木·木明 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强 市爱卫办主任、市创建办副主任 巴特尔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何立宏 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处长 李建军 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处长 董文胜 市农牧局农业处处长 王明刚 市爱卫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管理、督导全市农村改厕工作,协调解决改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爱卫办,办公室主任由张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明刚同志兼任。 办公室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协调、日常管理和技术指导,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工作安排和要求 项目自2008年3月开始,10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8年3月-6月)项目启动,申报、审批。 第二阶段:(2008年7月-9月)项目区(县)全面开展卫生户厕的建造工程;完成农村改厕技术培训工作;在改厕项目区(县)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第三阶段:(2008年9月底以前)区(县)项目工程结束,市农村改厕项目领导小组完成项目验收及项目总结报告,并上报自治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第四阶段:(2008年10月底以前)自治区级评估验收,完成终期评估。 市爱卫、财政部门以项目区(县)为单位,对改厕项目区(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资金配套使用,户厕建造质量、数量以及卫生环境、社会经济效益等进行全面的评估验收,完成终期评估报告。对评估验收合格的区(县),在下一年度投资中予以倾斜;对未按要求完成项目任务的区(县),给予通报批评,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五、工作分工 (一)市爱卫办要在市农村改厕项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开展农村改厕技术培训,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指导各项目区(县)制定改厕项目实施办法,参与项目的审定工作;在项目执行区(县)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分配计划,配合招标采购;掌握全市改厕项目进展情况,作好监督评价工作。 (二)项目区(县)政府要制定改厕项目实施计划,成立领导机构,推动改厕项目工作顺利实施;落实区(县)财政配套经费,协调相关部门制定有关配套政策,确定改厕项目执行乡(镇),落实卫生厕所基建任务;开展改厕宣传教育工作。 (三)项目区(县)爱卫办要组织成立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开展乡(镇)改厕施工技术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健康教育等工作,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指导各项目乡(镇)、村实施卫生厕所基建工程,保证质量、数量达到项目规划和技术标准要求;接收和发放改厕物资;按月向市改厕项目办公室报送改厕工作进度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