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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源整合和资产共享共用机制。推进行政事业资产的有效整合和共享共用,是避免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提高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措施,也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必然要求。要把推进资源整合和资产共享共用作为今后一个时期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改变行政事业资产本级化、部门化、单位化的思想,为国有资产在地区间、部门间以及部门内部合理流动打好基础。要探索建立资产共享共用、调剂整合、转让置换信息平台,为资产的共享共用和合理流动创造条件。要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并辅之以有效的激励机制,推动行政事业资产的整合和共享共用。一方面,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要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据整体资源配置和需求状况,对国有资产进行调剂再分配,促进优化资产结构,对能够通过调剂或共享共用解决的,原则上不实行增量资产配置。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财政政策杠杆作用,研究制定激励政策,调动资产占用单位主动提供资源的积极性。 六、建立先进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将先进科学的管理理念和管理制度固化为数字化的管理程序,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管理,是深化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基本目标。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详细地掌握行政事业资产信息状况,并探索和积累实行资产信息化管理的经验,为全面推进资产信息化管理奠定基础。要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结合“金财工程”建设,强化资产信息化管理,尽快建立起完善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过程动态管理,为提高资产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推进预算制度改革,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持。 七、建立行政事业资产日常监督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加强产权登记和资产管理信息统计工作,提高资产信息质量,完善产权登记制度,消除产权纠纷隐患,为加强资产管理创造条件。要规范和加强资产处置管理,建立完善的资产处置审批制度,未按规定权限报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经批准有偿处置的资产,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拍卖、招投标及进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等方式进行。要加强资产有偿使用及其收入管理,严格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等行为的论证和审批管理。既要严格控制经营行为,又要搞好资产运营,保证国有资产的有效使用和保值增值。对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单位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强化内部控制和约束,提高资产管理水平。要加强对日常工作和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产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建立良好的管理秩序,不断提高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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