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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德政办发[2008]160号
【颁布时间】 2008-07-18
【实施时间】 2008-07-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33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畹町管委、州直各单位:
  
  为更好地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州的节能目标任务,经州统计局认真测算,平衡审定,我州各县市2005年的单位GDP能耗数据有所更改,现将修订后的“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各县市:
  
  瑞丽市“十一五”期末万元GDP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0.4%,节约能源量0.38万吨标准煤,“十一五”期末万元GDP能耗达1.446吨标准煤。
  
  潞西市“十一五”期末万元GDP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13%,节约能源量3.12万吨标准煤,“十一五”期末万元GDP能耗达1.533吨标准煤。
  
  梁河县“十一五”期间万元GDP能耗增长每年控制在4%以内,“十一五”期末万元能耗达1.41吨标准煤。
  
  盈江县“十一五”期末万元GDP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28%,节约能源量6.76万吨标准煤,“十一五”期末万元GDP能耗达1.707吨标准煤。
  
  陇川县“十一五”期间万元GDP能耗增长每年控制在0.4%以内,“十一五”期末万元GDP能耗达1.45吨标准煤。
  
  望各县市按此目标任务和考核办法认真对照检查“十一五”前两年完成情况,总结经验,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州政府将组成考核组对各县市进行不定期检查考核。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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