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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临沧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临政发[2008]105号
【颁布时间】 2008-07-18
【实施时间】 2008-07-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33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因人事变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具体分工通知如下:
  
  何剑文市长领导并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人事、审计、烟草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含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
  
  联系市烟草公司(委托市人大常委会查映伟主任代管)。
  
  郭惠云常务副市长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交通、统计、国有资产管理、企业改革、税务、金融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统计局、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联系高等级公路开发公司、公路养护总段、临沧机场公司,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人行临沧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临沧监管分局、农发行临沧分行、工行临沧分行、农行临沧分行、建行临沧分行、中行临沧分行,中国人民保险临沧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临沧分公司、平安保险临沧分公司。
  
  杨军副市长负责社会保障、安全生产、文化、广电、新闻、档案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地方志办公室、市档案局(档案馆)、市政府新闻办。
  
  联系市文联、市社科联。
  
  马寅生副市长负责科技、环保、旅游、体育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
  
  联系市科协。
  
  张平副市长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扶贫、民政、救灾、地震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公室、市地震局。
  
  联系市气象局、市农垦分局、市水文水资源分局。
  
  马迎春副市长负责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外事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市妇联、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市残联、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张中义副市长负责工业、建设、电力、发展研究、招商、商务、工业园区、孟定片区开发建设、个私经济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经济委员会、市发展研究中心(市招商局)、市建设局(规划局)、市商务局、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孟定片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市政协,市总工会、市工商联,临沧供电局、华能漫湾发电有限公司、大朝山水电公司、华能小湾水电有限公司、孟定海关、临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石油公司。
  
  杜俊军副市长负责粮食、供销、生物资源开发创新、人防、便民服务、侨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粮食局、市供销合作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茶办(创新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侨务办公室。
  
  联系市侨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邮政局、中国电信临沧分公司、中国移动临沧分公司、中国联通临沧分公司、网络通信集团临沧分公司、铁通临沧分公司。
  
  和彦辉副市长负责社会稳定、政法、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联系临沧军分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国家安全局,临沧驻军、武警部队。
  
  查映云市长助理负责移民搬迁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移民开发局。
  
  代猛秘书长负责处理市政府的日常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信访局、市信息产业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驻外办事机构、市政府接待处。
  
  联系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
  
  领导分工互为A、B角联系制度,各位领导按以下方式联系工作。
  
  郭惠云--张中义
  
  杨军--张平
  
  马寅生--和彦辉
  
  马迎春--杜俊军
  
  请各县(区)、各部门照此联系工作。
  
  
二OO八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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