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淄政办字[2009]61号
【颁布时间】 2009-06-10
【实施时间】 2009-06-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39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淄博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更名调整为淄博市家电与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家电与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农村消费和经济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淄博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更名调整为淄博市家电与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长:王顶岐(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新平(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赵悦杰(市经贸委副主任)
  
  董博(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成 员:阚金智(市委外宣办主任)
  
  李洪锴(市农业局副局长)
  
  谢锡锋(市环保局副局长)
  
  路荣伟(市物价局副局长)
  
  范继英(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吕伟(市服务业办公室副主任)
  
  孙树田(市供销社副主任)
  
  肖永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刘普照(市国税局副局长)
  
  赵德森(市地税局副局长)
  
  刘成亮(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同秀(市质监局副局长)
  
  丁涛(省农信联社淄博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董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对外行文。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家电与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十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