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9-06-10
【实施时间】 2009-06-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39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三)切实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手段,加强对各类信息的搜集和分析、研究、判断工作,及早掌握各类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提前做好防范。当前要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要亲自带班,并选派政治敏感性强、素质过硬的人员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从即日起,每周五下午3:00前报送排查工作小结,排查工作结束后,报送工作总结(电子邮箱:bgs@cqda.gov.cn),如遇有紧急或重要事项要及时上报市局值班室,电话68812033,传真:68895156。
  
  (四)切实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市局由谢朝金纪检组长负责,率纪检监察室和食品监察处相关人员,采取明察暗访和现场督查等形式,近期将对各区县分局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情况进行督查,隐患排查情况将作为2009年全系统年终绩效考核内容,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作为单位和个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排查不彻底、工作不落实、发生问题的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