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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卫市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 2009-06-05
【实施时间】 2009-06-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43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紧急启动《中卫市抗旱预案》的通知

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自去年10月份以来,全市气候持续异常,气温偏高,降水稀少,至今年5月份已连续7个月无一场有效降雨。5月27日,全市大部分地区普降小雨,但这次降雨对已非常干旱的沙坡头区蒿川乡、香山乡、兴仁镇作用不大,蒿川乡降雨仅有0.4毫米,香山乡、兴仁镇降雨仅有4.4毫米。据最新土壤测墒结果显示,沙坡头区南部大部分地区0-50厘米土壤含水量在6-8%,局地达到凋萎状态,土壤含水量只占田间持水量的30-40%,干土层厚度普遍达15厘米以上。目前,沙坡头区受旱面积已达到75.52万亩,其中因干旱无法播种面积10.84万亩,农作物受害面积11.17万亩,旱情还在进一步加剧。
  
  面对当前严峻的旱情,经市委6月4日第13次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决定紧急启动《中卫市抗旱预案》,干旱预警级别为ⅲ级黄色预警。抗旱预案启动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中卫市抗旱预案》启动程序、各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制定抗旱救灾应急工作方案提交指挥部决策实施,全力组织抗旱工作,力争将旱灾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00九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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