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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三办发[2008]36号
【颁布时间】 2008-07-15
【实施时间】 2008-07-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47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08年重大项目责任人》及《三亚市2008年重点推进项目责任人》的通知

[接上页]

  (二)旧城改造项目推进难度大。
  
  海坡村改造、月川村改造、榕根村改造、东岸村改造、海螺村改造、下洋田改造、鹿回头村改造、天阔广场旧城改造等8个旧城改造项目,因安置、补偿、开发业主选择、规划及土地取得等问题,严重影响项目推进。
  
  三、2008年重点推进项目跟踪服务的主要措施
  
  (一)坚决按照《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责任制度的决定》(三发〔2008〕5号)的要求推进重大项目的建设。
  
  (二)大力改善投资软环境,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三个坚定不移”精神,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社会监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窗口服务制,努力提高机关办事效率。
  
  (三)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对需要招商引资的重点推进项目,要在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上加大招商力度,瞄准国内外大公司、大集团、大企业的投资需求,采取小型化、专业化、针对性强的招商方式,有效开展招商活动,力争引进大公司、大企业。
  
  (四)建立督办机制,保障重大项目推进责任制的落实,及时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有效地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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