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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区桥亭乡兴竹煤矿、桥亭煤厂、天城金兴煤矿、弹子镇望民村煤矿、弹子镇棕河煤矿、盛兴煤矿、大碑乡椿树槽煤矿、向家乡晏二沟煤矿、向家乡曾家坪煤矿,按照《重庆市煤矿整合关闭三年规划第三阶段关闭煤矿名单(第一批)》(重庆市整顿关闭办公室2007第1号公告)和《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第三阶段煤矿关闭工作的通知》(万州府发[2007]259号)的规定,已终止煤炭生产活动。根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就注销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定注销重庆市万州区桥亭乡兴竹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2006]615024),重庆市万州区桥亭煤厂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2005]515005),重庆市万州区天城金兴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2005]5150018),重庆市万州区弹子镇望民村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2006]615023),重庆市万州区弹子镇棕河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2005]515013),重庆市万州区盛兴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2006]615027),重庆市万州区盛大碑乡椿树槽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2005]515015),重庆市万州区向家乡晏二沟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2006]615026)和重庆市万州区向家乡曾家坪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2005)515011)。 二、请你局及时收缴桥亭乡兴竹煤矿等9个煤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并将该证件交到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三、注销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后被关闭煤矿的善后事宜,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煤矿的有关政策妥善处理。 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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