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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工作要求 建立和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完善和发展,是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实践,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将其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认真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经常性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继续落实已出台的各项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逐步形成完善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要建立健全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与监督评估“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人口计生部门要做好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建立个案信息档案和日常管理等工作,通过各种宣传形式,让广大群众了解政策内容,增加政策执行的透明度;财政部门要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公安、民政、卫生、劳动保障、残联等部门要共同做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衔接工作;监察、审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各市区、开发区要按照本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制度规范有序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