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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旅游局
【颁布时间】 2009-06-04
【实施时间】 2009-06-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57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西省旅游局关于印发《江西省旅游局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和省纪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在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纪发[2009]10号)的要求,省旅游局制定了《江西省旅游局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工作实效。
  
  
二○○九年六月四日

  
  
江西省旅游局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纪委、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印发的《关于印发<在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纪发[2009]10号),结合我局实际,现就省旅游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治理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现“三保一弘扬”为总要求,坚持纠防结合、注重预防的方针和全面自查、重点抽查的原则,紧紧抓住“教育、自查、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在蔓延加深、外部经济环境依然严峻的形势下,通过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推动局机关和各直属事业单位从源头上治理惩治腐败和维护正常财经秩序,推动我省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专项治理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对象是局机关各处室和局直属各事业单位。
  
  专项治理的范围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等。
  
  三、专项治理的时间和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2009年5月开始至2009年11月基本结束,局规划财务处和监察室牵头组织实施,抽调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共分以下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6月10日前)
  
  各处室、各单位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方案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治理办)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0791-6212837。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6月底前)
  
  各处室、各单位要按照局统一部署,负责本处室、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自查面必须达到100%。自查自纠结束后,6月20日前上报自查自纠报告,并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和《“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2)。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总责。
  
  (三)重点检查阶段(2009年7月初至10月底)
  
  局治理办根据各处室、各单位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结合举报情况,对重点处室和单位进行抽查,并协助做好迎接省治理办的重点检查。
  
  (四)整改落实阶段(2009年11月底前)
  
  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各处室、各单位要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09年11月25日前报局治理办。
  
  四、专项治理的政策规定
  
  各处室、各单位要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要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小金库”治理工作鼓励自查,凡自查认真、发现问题、纠正及时的,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
  
  (二)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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