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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青政办[2009]106号
【颁布时间】 2009-06-04
【实施时间】 2009-06-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58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届青海国际唐卡艺术与文化遗产博览会暨第六届民族文化旅游节总体活动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第二届青海国际唐卡艺术与文化遗产博览会暨第六届民族文化旅游节总体活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第二届青海国际唐卡艺术与文化遗产博览会暨第六届民族文化旅游节总体活动方案
  
  (二〇〇九年六月)

  
  为进一步打造我省以唐卡艺术为主的民族文化品牌,展示、抢救和保护民族文化遗产,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加快构建和谐青海建设步伐,省政府定于2009年9月18日至21日,在西宁举办“第二届青海国际唐卡艺术与文化遗产博览会暨第六届民族文化旅游节”。现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宗旨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社会经济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充分展现我省以唐卡艺术为代表的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及其独特魅力,加强文化遗产的宣传、保护、传承和利用,进一步提升青海的文化内涵及其效益价值,推动产业化发展,塑造青海文化形象,扩大影响,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持,为热烈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二、主题
  
  走进精神家园,祝福祖国昌盛
  
  三、主办
  
  青海省人民政府
  
  四、承办
  
  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
  
  省旅游局
  
  省广播电视局
  
  省外事办公室
  
  省政府新闻办公室
  
  西宁市人民政府
  
  五、时间
  
  2009年9月18日至21日,为期4天。
  
  六、主要活动内容
  
  本届青海国际唐卡艺术与文化遗产博览会暨第六届民族文化旅游节由以下活动组成。
  
  (一)开幕式。
  
  时间:2009年9月18日上午10时
  
  地点:城南展览中心
  
  在展览中心门前广场,举行简短而隆重热烈的“第二届青海国际唐卡艺术与文化遗产博览会暨第六届民族文化旅游节”开幕式。届时邀请国家有关部委领导和有关方面嘉宾出席。开幕式前后,向观众推出全新策划、创作和包装的我省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表演烘托出欢乐祥和的喜庆氛围。开幕仪式上,领导和嘉宾为我省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授牌。
  
  (二)展览展会活动。
  
  时间:2009年9月18日-21日
  
  地点:城南展览中心
  
  整个展会将分唐卡、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品图书影像制品等展区。
  
  1、唐卡艺术展示区。
  
  (1)唐卡艺术精品展示区。
  
  该展区以我省黄南热贡唐卡、玉树藏娘唐卡、囊谦噶玛噶举唐卡、宗喀唐卡、堆绣唐卡、国外唐卡为代表,集中展示不同画派、不同风格的唐卡艺术精品。同时,荟萃我省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的唐卡艺术精品及甘、川、滇、藏、内蒙等省区和国外的唐卡艺术精品。每幅唐卡均配内容、画派、门类、风格、作者等简要文字介绍,便于观众系统了解唐卡方面的知识,走进唐卡、认识唐卡。同时,以文字、图片、实物形式,系统介绍唐卡制作的工艺流程和基本技法,邀请代表性画师现场表演。
  
  (2)新唐卡艺术展示区。
  
  该展区将组织我省各类新唐卡艺术公司积极参展,集中展示近年来新创作的掐丝唐卡、珍珠唐卡、皮制唐卡、藏绣唐卡、喷印唐卡、剪纸唐卡等新品种,体现唐卡艺术丰富的表现手段及其传统性、创新性与时代性的有机融合。该展区展销结合,积极开拓新唐卡艺术的产业化发展前景。
  
  2、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区。
  
  该展区分项目、分类型集中展示我省国家级和省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运用文字、图片、多媒体演示和国家级、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现场表演等形式进行展示。以黄南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为重点,同时设立闽南、徽州、热贡、羌族四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展区,通过图片、文字等展览手段表现文化生态区整体性活态保护的成果,扩大我省民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野,进一步增强保护传承、合理利用的意识。积极开展我省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产品展销活动,届时邀请部分省外文化艺术品经营机构和客商来青,进一步洽谈合作经营项目。
  
  3、青海民族地方精品图书影像制品展销区。
  
  该展区集中展销近年来青海地方出版社出版的反映青海民族文化、地方文化的汉文、藏文、蒙文图书、期刊和音像制品,扩大青海民族地方出版事业的宣传和影响,丰富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讲坛。
  
  时间:2009年9月18日至20日
  
  地点:青海省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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