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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黔府办发[2009]57号
【颁布时间】 2009-06-04
【实施时间】 2009-06-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58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贵州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编制的《贵州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四日

  
  
贵州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

  
  为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掌握2006年以来全国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进一步规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行为,推动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决定从今年5月起用半年时间在全国开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自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下发之日(2006年1月24日)至2009年4月30日期间,各地开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情况。根据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开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62号)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对矿产资源保护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清理工作的范围和主要任务
  
  (一)专项清理工作的范围。
  
  自国土资发〔2006〕12号文件下发之日至2009年4月30日期间,各地执行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6〕12号文件以及《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97号)的情况和开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情况。
  
  (二)专项清理工作的任务。
  
  1. 全面清理全省各地出台的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2. 逐个清理国土资发〔2006〕12号文件下发以来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
  
  3. 全面总结各地在实施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中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4. 查找各地在推进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分析研究并提出改进措施。
  
  5. 分类梳理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和出让工作中的案件线索,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6. 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市(州、地)、县(市、区)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二、工作安排
  
  (一) 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5月20日至6月5日)。
  
  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我省的专项清理工作。印发《贵州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并按要求上报我省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清理整改阶段(2009年6月1日至8月31日)。
  
  分类清理各级矿业权设置、储量评审、矿权价款评估、矿业权出让及出让后延续、转让、监管的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省级发证权限范围探矿权采矿权的新立、延续、转让、变更等审批出让情况及探矿权采矿权年检情况;储量评审、价款评估情况;矿产资源违法勘查开采行为查处情况;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
  
  各级根据清理情况,汇总编写专项清理工作情况报告上报省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省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编写《贵州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专题报告》,按时向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报告。完成“贵州省矿业权转让市场的清理及秩序重建”专题调研工作。
  
  (三)监督检查阶段(2009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由省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毕节地区、六盘水市及其所辖部分县(市、区)的清理情况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并形成监督检查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工作机构。成立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以及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市(州、地)、县(市、区)比照省的做法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二)建立协调机制。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监察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和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沟通协调,共同研究,明确专人负责。要组织专门力量,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贵州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辛维光 (副省长)
  
  副组长:吴跃 (省政府副秘书长)
  
  朱立军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韩先平 (省监察厅厅长)
  
  成员:杨小鲁 (省监察厅副厅长)
  
  安高智 (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长)
  
  赵震海 (省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
  
  周文 (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局长)
  
  董晓峰 (省国土资源厅矿权储备交易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赵震海兼任办公室主任,冯泽民(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副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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