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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毕署办通[2009]93号
【颁布时间】 2009-06-03
【实施时间】 2009-06-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58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地区国土资源局毕节地区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一要各司其职。“双保行动”涉及部门多,政策性强,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和行动要求,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对行动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要及时交流信息,协同研究解决措施,保障“双保行动”顺利推进。发改、经贸等部门要抓紧落实项目计划、资金下达等工作,加快项目的立项、可研、初设、技改等程序性审查,督促和指导项目申报、组织实施等工作;环保、林业、社保等部门要帮助、指导项目业主尽快办理基本建设手续,快捷审批;交通、建设、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要根据项目需求、尽快落实项目申报、审批、建设;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做好用地预审、规划调整、正式用地资料组织、申报审查等快速高效规范审批工作,督促各地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开展土地复垦整理开发,提高耕地质量,守住耕地红线,指导各地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地区“双保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二要密切配合。要建立信息月报制度,国土资源部门、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审批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流。在“双保行动”期间,地区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管委会)每月5日前要将项目实施、手续办理、耕地占补平衡情况报送地区“双保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要加强督导。地区“双保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督导组,分片督查。地区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和各县市(百里杜鹃管委会)要建立督导分工负责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挂帅,分管负责人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要实地调研,加强指导协调,确保项目组织、手续办理、用地申报、占补平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土地开发整理等工作齐头并进,督促各地于10月15日前,按程序和权限完成扩内需项目的建设用地申报工作。
  
  (三)精心指导,务求实效
  
  一要加强指导。要将审批关口前移,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帮助项目业主科学选址,深度论证,加快项目预审、可研、初设、林地、环保、社保等手续的办理,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二要优化程序。要进一步优化程序,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开辟审批“快捷通道”,实现快捷审批。对符合条件的,要尽快落地;对符合产业政策,条件暂时不具备的,要帮助其创造条件尽快推进。创新工作方式,实施分类指导,对廉租房、畜牧站、计生站、乡镇卫生院(所)、文化站、电网通信塔基等零星、分散、宗数多、面积小的扩内需项目实行打捆申报。
  
  三要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进度。要科学论证、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尽早完成规划成果,充分发挥新一轮规划保障建设用地和保护耕地红线的重大作用。
  
  四要加大土地复垦整理开发力度。要充分挖掘潜力,采取多渠道多途径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土地开发整理及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07〕10l号),完成今年7万亩耕地补充任务,做到建设项目先补后占,为扩内需项目早日落地提供耕地占补平衡保障。
  
  五要引导规范用地。引导规范用地,从产业政策、供地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上把好审查关,严格按国家政策供地,杜绝高污染、高能耗、产业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用地,坚决打击非法用地,严肃查处搭车用地、圈地,对违法用地行为,要严格按照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实行问责,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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