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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三府办[2008]164号
【颁布时间】 2008-07-11
【实施时间】 2008-07-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63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梅山革命老区发展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七、全面发展社会事业
  
  教育方面,进一步完善梅山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教育服务能力。要合理调整教育基本建设项目结构,逐步向梅山革命老区倾斜,力争5年内完善梅山革命老区中小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梅山学校布局结构,合理规划和配置教育资源,集中资金办学,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梅山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解决梅山中小学教师队伍数量不足、学科不配套、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努力促进老区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建设,着力抓好教学光盘的普及和应用,做好教学应用指导和支持服务工作。
  
  医疗方面,加快完善梅山卫生院门诊、病房建设及现代化设备购置,进一步提高老区基础医疗救治能力。结合新农村建设,统一建设一批村级卫生室,确保梅山革命老区内每个行政村都有村卫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一步铺开和完善,扩大参合覆盖率,巩固老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发展成果。
  
  文化方面,进一步丰富老区人民文化生活。要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确保老区内每个行政村建设完成一个文化室,为村民文化活动提供场所。继续推行文化下乡,通过赠送科普书籍、优秀书刊和组织下乡文艺演出,提升老区文化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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