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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属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省驻文单位: 根据《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管理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第88号令)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7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07〕177号)文件精神,2007年,州级共需安置城镇退役士兵48人,其中省已下达中央驻滇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安置计划9个(云民安〔2008〕4号)。结合州属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和省驻文单位的实际,州人民政府决定对州商务局等单位下达2007年度退役士兵安置计划39个。无编和超编单位可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解决。请各单位认真落实安置计划,确保按时完成安置任务。 安置计划下达后,由州民政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退役士兵集中当场选岗。 二OO八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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