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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阿署办发[2009]42号
【颁布时间】 2009-06-01
【实施时间】 2009-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68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完善公积金管理机构内控机制,实现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加大对各类违规资金的清理回收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挤占、截留、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违纪违法问题;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高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的重要作用。
  
  加强扶贫、救灾资金监管。监督各地强化对各类扶贫、救灾救济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和财政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坚决纠正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骗取扶贫、救灾资金等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加快建立扶贫、救灾资金监管体系,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公平、有效发放。
  
  (七)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进一步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清理审核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项目,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及时向社会公布撤销收费站点名录和时间表,严禁违反规定新设涉路、涉车收费项目;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并及时进行公示,确保通道畅通,确保车辆通行非免缴政策落实;加大对超限超载的源头治理力度,强化运输装载环节的监管,确保道路安全;规范上路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治理公路"三乱"快速查处机制的作用,严肃查处各种名目的公路"三乱"问题。
  
  (八)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查处乱收费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扩内需、保增长、减轻企业负担措施的落实,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向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坚持行业自律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和公共服务行业的监管,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纠正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乱收费、高收费、价格欺诈等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件,维护消费者权益。
  
  (九)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系统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着力解决过多过滥问题,建立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要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举办的各类庆典活动,纠正各种铺张浪费和增加基层及群众负担的违规行为。
  
  (十)继续开展和深化民主评议,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重点开展对各部门二级单位、基层站所以及学校、医院和公共服务行业的民主评议活动,结合年内开展的"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改进民主评议方式,扩大民主评议行风义务监督员队伍,尝试开展"万名群众评议政府及部门"问卷调查活动,评选出一批"群众满意机关和"群众满意窗口单位"。深化"行风热线"工作,创新形式,提高质量,力求解决问题更加有效。
  
  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服务群众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对本系统行风建设的指导。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大力弘扬优良作风;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把制度创新贯穿于行风建设全过程,进一步完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继续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活动,促进各部门、各行业切实转变作风、改进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执行纠风工作责任制。各旗、各部门要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各牵头和责任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和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严格目标考核。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有关方面抓好落实。
  
  (二)全面部署,突出重点,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各旗、各部门要在全面落实各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把监督落实党委、政府确定的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和落实惠农惠牧政策、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及推行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等项工作,作为2009年度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正之风案件。监督检查、查处违纪违规案件是推动纠风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各级纠风部门的重要职责。各旗、各部门要把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摆上重要日程,贯穿全年工作始终,重点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案件,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四)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各旗、各部门、各行业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和本行业的实际,选择一至二项群众反映突出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找出问题存在的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治理建议。
  
  (五)加强纠风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机构和干部素质是决定工作成效的关键所在,全盟各级纠风机构特别是旗级纠风机构一定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纠风队伍建设。要选择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协调和文字综合能力的干部充实到纠风队伍中来,以适应和满足日益繁重的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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