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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乌政办[2008]208号
【颁布时间】 2008-07-09
【实施时间】 2008-07-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69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抗旱保绿工作的紧急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自治区、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武警及中央驻乌各单位,县级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大中型企业:
  
  近期,由于持续高温,降水严重不足,我市市区道路两侧和庭院林木和绿地出现不同程度旱情。为进一步做好市区林木绿地的抗旱保绿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紧急行动起来,采取积极措施,对辖区内林木绿地实施浇水保绿。
  
  二、各区(县),特别是中心城区,要立即对本辖区内的抗旱保绿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严格落实门前“三包”,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坚决杜绝各类林木绿地旱死情况的发生。
  
  三、在抗旱保绿工作中,要因地制宜,适树浇水,水务部门要确保绿化供水。
  
  四、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充分发动驻区单位和广大市民,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全力做好抗旱保绿工作。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造成林木绿地旱死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法予以处罚。
  
  五、市人民政府将于近期组织对全市的抗旱保绿工作进行检查。市创建办要将检查考核情况纳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体系中,加大督查力度,并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二○○八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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