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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肇府办[2008]65号
【颁布时间】 2008-07-08
【实施时间】 2008-07-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71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精神,切实做好我市2008年防震减灾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
  
  地震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的严重自然灾害。各级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从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要进一步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以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防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把防震减灾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认真抓紧抓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完善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是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各级地震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地震预报条例》规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我市实际,进一步健全地震监测预报网络体系,努力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水平,为政府决策做好服务。同时,要重视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进一步加强群众性地震测报网络建设,选择过去工作基础好的地方、单位建好群测站,形成布局合理、体系完备、专群结合的监测网,并确保地震信息上报渠道的畅通。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预报、灾情速报和地震知识宣传普及等方面的作用。
  
  三、做好总体规划,加快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
  
  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是国家新时期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落实防震减灾工作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及省关于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规划的要求,切实做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总体规划并加快实施,到2010年,力争使全市农村新建和改建房屋建筑基本具备抗御相当于各地区基本烈度地震的能力;到2020年,使全市农村民居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各地区基本烈度地震的能力。
  
  加强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抗震防震能力。“十一五”期间,各县(市、区)要初步建立适合农村居民实际的镇村房屋抗震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一批能带动全市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农村民居示范户、示范村、示范区,并加以推广;要制定本地区近期(2008年-2010年)、中期(2011年-2015年)、远期(2016年-2020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规划,规划方案要紧密围绕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要求,要明确总体思路、年度目标、建设内容和保障措施,并将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行政管理层级层层分解,切实落实到镇、村。
  
  四、加强防震减灾工作队伍建设,保障防震减灾经费
  
  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防震减灾法的规定,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防震减灾工作队伍建设,落实地震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做到县(市、区)有专职机构、有专职人员、有专项经费,乡镇、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有地震应急助理员,村庄、厂企、学校、社区有震应急联络员,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健全防震减灾队伍网络。要根据实际,按照“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平灾结合、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一支地震应急救援队和一支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完善地震应急救援机制。
  
  地震工作职能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工作。做到经济越发展越要增强防震减灾意识,越要抓好防震减灾工作,决不能因为目前我市地震活动不突出、地震频度低而麻痹大意,忽视防震减灾工作。
  
  五、加强防震减灾宣传,切实做好地震应急避险演练
  
  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电台等宣传工具,通过举办讲座、报告会、知识竞赛、图片展览、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要积极利用高新技术,发挥互联网高效、快捷、面广的功能,建立宣传网站、网页,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全面的防震减灾知识和信息,充分发挥地震群测联防站点在防震减灾宣传工作中的作用。真正做到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群测群防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支持、参与群测群防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各县(市、区)每年至少要开展一次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活动,在一定范围举行一次地震应急疏散避险演练。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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