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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各县(区)、各部门可根据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清理纠正工作。 三、落实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的大局出发,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建立健全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把纠风工作纳入工作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全面落实;要严格按照《2008年纠风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解表》中所处的位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主管、牵头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抓住产生不正之风问题的根源和要害,提出切实可行的治理对策;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各部门既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做到齐抓共管、协力推进,形成合力。各级纠风办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要注重发挥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的作用,确保各项专项治理任务的落实。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要把切实做好所负责县(区)、部门和联系部门的纠风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认真开展监督检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在纠风工作中,对不履行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丽江市行政问责制实施意见坚决进行问责。 (二)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查办不正之风案件 要把定期的普遍检查与经常性的明察暗访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重要手段,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每个专项治理工作都要开展联合检查,特别是要加大对关系民生的市场价格监管和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注意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不正之风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治本措施,推动制度创新。要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案(事)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责任意识差,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不高,吃拿卡要等影响改革发展环境的不正之风问题和教育、卫生、价格等领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突出问题,并按照丽江市行政问责制实施意见的规定,严格追究,坚决问责,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三)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开创纠风工作新局面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及作风建设教育活动的要求,认真研究纠风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积极探索深化纠风工作的新举措,创新纠风工作的有效载体,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纠风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纠风专项治理要实现从事后查处为主向推进改革、源头治理转变;政风行风建设要实现从以开展创建活动为主向纠建并举、制度创新转变;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要实现从以扩大规模为主向规范运作、注重质量转变。政风行风热线要在推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拓宽诉求渠道上下功夫,在多种媒体合作互动上下功夫,在与民主评议工作有机结合上下功夫,切实把政风行风热线办实、办活、办出成效。 (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纠风工作水平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构,调整充实工作人员。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帮助纠风工作人员不断提高认识、掌握方法,适应纠风工作发展的新要求。要在纠风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组织协调、文字综合、查办案件和工作创新能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正的纠风工作队伍。 附: 2008年纠风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解表 主要任务 主办单位 主要协办单位 监督单位 落实价格 监管政策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市工商局 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监察局各派出监察分局 落实惠民政策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 市发改委、市审计局 纠正损害农民 利益的突出问题 市农业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法制办、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治理教育乱收费 市教育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文广局 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市卫生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工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