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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粤卫办[2008]51号
【颁布时间】 2008-07-08
【实施时间】 2008-07-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72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省卫生厅对口支援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对口支援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广东省卫生厅对口支援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姚志彬省政协副主席、省卫生厅厅长
  
  副组长:
  
  黄小玲省卫生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张寿生省卫生厅副厅长
  
  彭炜省卫生厅副厅长、中医药局局长
  
  黄飞省卫生厅副厅长
  
  廖新波省卫生厅副厅长
  
  成员:
  
  吴圣明省卫生厅办公室主任
  
  陈祝生省卫生厅规财处处长
  
  伍岳琦省卫生厅应急办主任
  
  温伟群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
  
  傅铁笔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处长
  
  李建中省卫生厅疾控处处长
  
  甘远洪省中医药局办公室主任
  
  黎锦城省中医药局医政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应急办,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
  
  伍岳琦省卫生厅应急办主任
  
  副主任:
  
  吴圣明省卫生厅办公室主任
  
  陈祝生省卫生厅规财处处长
  
  温伟群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
  
  傅铁笔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处长
  
  李建中省卫生厅疾控处处长
  
  甘远洪省中医药局办公室主任
  
  
二○○八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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