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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黄政办[2007]108号
【颁布时间】 2007-12-07
【实施时间】 2008-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73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关于黄南州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关于《黄南州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业经州政府同意,现将全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

  
  
黄南州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2007年11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妥善处理森林火灾事故,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黄南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青海省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黄南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森林火灾的扑救指挥工作,原则上以当地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为主。本预案适用于由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直接参与指挥协调,或经州人民政府授权,由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与地方政府联合组织指挥的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四)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州政府统一领导下,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指导全州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制定本辖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2、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快速反应。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确保预案的有效实施。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坚持以保护火灾发生地区居民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林区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的安全,使火灾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4. 坚持平战结合,警钟长鸣。建立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长效机制,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机制和工作准备,做到常备不懈。
  
  (五)预案启动条件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且火灾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仍有继续蔓延危险时,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
  
  1、火场跨越州、县界且受灾面积在20公顷以上的乔木林或50公顷以上的灌木林火灾;
  
  2、森林类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3、正在燃烧且受灾面积在50公顷以上的乔木林或100公顷以上的灌木林火灾;
  
  4、连续燃烧24小时且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5、严重威胁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及村庄、居民点的森林火灾;
  
  6、 发生扑救人员死亡1人或重伤2人以上,经济损失巨大的森林火灾;
  
  7、其它需要州上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任务
  
  (一)黄南州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其职责
  
  1、组成
  
  总 指 挥: 州政府分管副州长
  
  副总指挥:黄南军分区副司令员
  
  州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员单位:州发改委主任
  
  州财政局局长
  
  州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州民政局局长
  
  州公安局局长
  
  州交通局局长
  
  州卫生局局长
  
  州广播电视局局长
  
  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州气象局局长
  
  黄南电信分公司总经理
  
  总值班主任: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指挥部下设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专家咨询组等工作部门。
  
  2、职责任务
  
  在州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州森林防火指挥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社会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扑灭火灾。
  
  (1)综合调度组职责
  
  负责根据火场火情动态,进行综合协调调度,制定灭火方案、组织灭火和掌握火情动态及火场天气情况等,及时传达省、州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根据扑火需要和扑火前线指挥部的请求,联系、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兵力;负责起草上报有关森林火灾的各类情况报告、总结报告及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文件资料归档。
  
  (2)后勤保障组职责
  
  负责联系组织供应扑火物资,协调交通等相关部门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为扑火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3)技术咨询组职责
  
  负责召集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对火场态势及火灾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为前线扑火指挥部提供合理化建议。
  
  (4)宣传报道组职责
  
  负责组织火情和扑火救灾情况的宣传报道,协调新闻、电视、通讯等部门采访报道相关事宜,发布指挥部有关通报和通知。
  
  (二)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赴火场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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