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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关于《黄南州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业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 黄南州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2007年11月) 1总则 1.1目的 为建立健全突发沙尘暴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和灾后救援的组织管理,紧急处置、灾情评估机制,及时有效地应对和防范突发沙尘暴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救灾工作方针和青海省林业局编制的《青海省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黄南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 以人为本,积极预防。以保障沙尘暴高发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大力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做好监测、预报和预防工作。 1.3.2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州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局制定和实施本预案,领导和指导全州的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沙尘暴灾害的应对和防范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落实责任。县、乡要层层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编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1.3.3 加强协调,整合资源。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 1.3.4 平战结合,快速反应。各级应急领导小组应经常性地做好应对重大灾害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工作准备和预案准备,常抓不懈,不打无准备之仗,迅速、及时、有效地应对重大突发灾害。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州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或相邻地区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影响到我州境内、需要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协助县政府指导救灾的应急响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一)发生特大沙尘暴灾害(I级)时; (二)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II级)时; (三)发生较大沙尘暴灾害(Ⅲ级),且有关县提出请求,需要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协助指导救灾时。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1.1 黄南州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黄南州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是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急指挥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完善市级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急机制,组织制定和完善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负责沙尘暴灾害应急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指挥和协调,研究、解决州级指挥机构的请示和应急需要,完成州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等。 组长:州政府主管副州长 副组长:州政府主管副秘书长 州林业环保局局长 成员: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州气象局、州农牧局、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州卫生局、州交通局、州公安局等单位的主要领导任成员。 黄南州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是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急指挥、高层议事和协调决策机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州委、州政府的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指挥特大、重大沙尘暴应急救援工作,制定和完善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研究解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1.2 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州气象局:负责沙尘暴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在发现沙尘暴灾害征兆时,要及时作出预报,并向州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监测信息,为防灾抗灾和灾害应急作好服务。 州农牧局:指导农牧业生产灾前预防,灾后自救工作,帮助灾区恢复农牧业生产。 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负责全州沙区的防沙治沙工作,结合林业六大工程,增加沙区植被盖度,减少风沙危害;负责建立稳定的州、县级信息员体系。负责监测沙尘暴发生时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并向州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监测信息,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 州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州民政局:负责组织抗灾救灾,参与灾情调查,组织、管理和发放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州卫生局: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时,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和卫生防疫人员对灾区伤员进行抢救并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防治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