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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津价商[2007]268号
【颁布时间】 2007-12-05
【实施时间】 2007-12-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75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核定纸塑小包装食盐价格的通知

天津市长芦盐务管理局:
  
  你局《关于核定纸塑小包装食盐价格的请示》(津盐综[2007]26号)收悉。鉴于纸塑小包装食盐在试销期间,满足了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市场反映良好。经研究,核定:500克纸塑小包装精制食盐的调拨价格为1.04元,批发价格为1.20元,零售价格为1.40元。
  
  
天 津 市 物 价 局
  
  二OO七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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