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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国资委
【发文字号】 沪国资委统[2007]829号
【颁布时间】 2007-12-03
【实施时间】 2007-12-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78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07年度本市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委办局,各企业集团,各区县国资监管机构,中央在沪集体企业主管部门:
  
  为了做好2007年度本市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以下简称资产统计)报告工作,依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7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7]170号)和《上海市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沪国资委秘[2003]2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产统计工作是国有资产管理、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是了解和掌握企业国有、集体资产分布和营运状况,制定国有资产监管政策的基本依据,也是推动国有和集体企业改制与重组、调整经济布局、提高资产营运效益的重要基础。认真组织做好2007年度资产统计工作是本市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单位的一项基本职责,也是加强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和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各企业、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统筹安排,确保2007年度资产统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2007年度资产统计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各类国家投资的企业(含国有独资、控股企业),集体企业(含集体独资、控股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各级国家行政事业单位,集体性质事业单位和各级国家投资项目建设单位。
  
  市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按《关于做好市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2007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沪国资委统[2007]830号)开展企业财务决算工作,报送企业财务决算报告,但企业所属的其他类型企业、单位(包括行政事业、建设单位、集体企业等)仍按本通知的要求报送相关资产统计报告。
  
  三、2007年度资产统计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统计报表和资产经营(使用)情况报告。资产统计报表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具体包括企业类、金融企业类、保险类、行政事业单位类、国有建设单位类;资产经营情况报告适用于各类国家投资企业(独资、控股)及汇总单位编报;资产使用报告适用各级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及汇总单位编报。
  
  2007年度资产统计报表兼容了新准则和原有企业会计制度的内容,较以往报表格式有较大幅度的变化,各企业应注重和加强对编制手册的学习,根据实际执行的会计核算制度分别选择相关科目、口径和内容填列。
  
  四、各级汇总单位、基层企业(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做好财产与账务清查、债权债务确认、内部往来核对、资产质量核实、损益及时结转等工作的基础上,以年终决算结果为依据,按照2007年度资产统计报表统一的编制要求和方法,认真组织编制200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报表,以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企业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国有资产、集体资产营运情况。
  
  五、各集团型企业除编制其个别报表外,还应在内部交易与内部往来充分抵销的基础上,将各级子企业的会计报表自下而上逐级层层合并,编制集团合并报表。企业所属合营子企业应当按照比例合并方式编制合并报表;国有投资各方占等额股份的子企业,应当由委托管理方按照规定编制企业合并报表。
  
  六、各汇总单位资产统计报表及数据软盘应于2008年3月15日前报送市国资委(统计评价处)。报送内容包括:
  
  1、国有企业类(纳入合并范围和不纳入合并范围)、集体企业类、国有金融企业类、保险类、行政事业单位类、集体事业单位类及国有建设单位类报表,各类汇总报表一式两份(A3纸和A4纸各打印一份),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2、国有企业类会计报表附注一式两份;
  
  3、各类报表的编报说明一式两份;
  
  4、各类报表数据软盘或光盘(含汇总数据及全部基层数据)一式两份。
  
  为加强户数核对工作,对各类报表中当年列入“减少”项目的企业(单位)还应提供相应的凭证。
  
  七、报表的编制及报送工作完成后,请及时做好报表分析工作,编报年度资产经营(使用)情况报告。(编写要求见附件七、八、九、十、十一)。资产经营(使用)报告(行文)一式二份于2008年4月10日前报送市国资委(另附WORD格式电子文档)。
  
  八、落实措施,保证资产统计报表、资产经营报告等按时、按质完成和报送。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表式和编报要求,认真填报。各级汇总点应加强核对,对发现错报、漏报、不报等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发现的错误数据必须由报表填报单位进行修改和调整。所有上报的报表和报告须有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为保证全市数据的及时汇总,各单位应层层落实工作时间表,并安排好审计工作时间。对工作中发现和基层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对可能影响全市汇总进度的重大情况请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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