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綦江县煤炭工业管理局: 你县观音桥等5个煤矿按照《重庆市煤矿整合关闭三年规划第三阶段关闭煤矿名单(第一批)》(重庆市整顿关闭办公室2007第1号公告)和《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实施煤矿整合关闭三年规划第三阶段关闭工作的紧急通知》(綦江府办发[2007]152号)的规定,已终止煤炭生产活动。根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就注销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定注销綦江县观音桥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2005]510018),綦江县梅子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2005]510022),綦江县观音福利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2005]510014),綦江县新农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2005]510003)和綦江县适中同兴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2005]510004)。 二、请你局及时收缴观音桥煤矿等5个煤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并将该证件交到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三、注销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后被关闭煤矿的善后事宜,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煤矿的有关政策妥善处理。 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