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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昆政发[2009]38号
【颁布时间】 2009-05-31
【实施时间】 2009-05-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80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部队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决定

[接上页]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呈贡县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公安消防支队主要领导。
  
  2.2009年底前,完成盘龙消防三中队建设,并配套完成消防车辆装备建设。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盘龙区政府主要领导。
  
  3.2009年底前,完成经开消防中队建设,并配套完成消防车辆装备建设。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经开区管委会主要领导。
  
  4.2009年底前,完成嵩明县消防大队危旧营房改造。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嵩明县政府主要领导。
  
  5.2009年底前,完成石林县消防大队危旧营房改造。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石林县政府主要领导。
  
  6.2010年底前,完成高新消防二中队建设,并在2011年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高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
  
  7.2010年底前,完成东川消防二中队建设,并在2011年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东川区政府主要领导。
  
  8.2010年底前,完成晋宁县消防大队危旧营房改造。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晋宁县政府主要领导。
  
  9.2010年底前,开工建设官渡消防三中队营房。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官渡区政府主要领导。
  
  10.2010年底前,开工建设五华消防三中队营房。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五华区政府主要领导。
  
  11.2010年底前,开工建设西山消防三中队营房。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西山区政府主要领导。
  
  12.2010年底前,开工建设呈贡消防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营房。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呈贡县政府主要领导。
  
  二、消防车辆装备建设
  
  1.2009年底前,所有执勤消防中队配齐消防员个人基本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抢险救援装备,使用年限超过12年的消防车辆全部报废更新。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各县(市)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市财政局主要领导。
  
  2.2009年底前,五华区所属执勤消防中队配备一辆50米以上的举高消防车,五华消防一中队、五华消防二中队各配备1辆流动救援车。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五华区政府主要领导。
  
  3.2009年底前,盘龙区所属执勤消防中队配备一辆50米以上的举高消防车,盘龙消防二中队配备1辆流动救援车。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盘龙区政府主要领导。
  
  4.2009年底前,官渡区所属执勤消防中队配备一辆50米以上的举高消防车,官渡消防一中队配备1辆流动救援车。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官渡区政府主要领导。
  
  5.2009年底前,西山区所属执勤消防中队配备一辆50米以上的举高消防车,西山消防一中队配备1辆流动救援车。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西山区政府主要领导。
  
  三、消防科技教育训练基地建设
  
  2010年底前,在呈贡新区开工建设集消防培训、防灾教育、模拟技战术训练为一体的昆明消防科技教育训练基地。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呈贡县政府主要负责人。
  
  四、消防战勤保障大队建设
  
  按照《昆明城市消防规划》、《公安消防部队战勤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要求,新建一幢3000平方米的综合楼,用于住宿、办公、培训、仓储、停车使用,根据标准和实战需要每年储备补充个人基本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常规器材、抢险救援器材等必需的灭火救援物资。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
  
  五、消防应急通信指挥系统建设
  
  将消防应急救援指挥信息化建设纳入2009年全市重点信息化产业建设项目一并立项、同步实施。维护升级消防调度指挥系统建设;实施科技强警战略,构建完善全市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体系,全面推行“数字化灭火救援预案制作与管理系统”。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政府信息办、市财政局、市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
  
  六、消防部队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建设
  
  各县(市)区、三个开发(度假)区按照《云南省县级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保障标准》要求,切实将基层消防部队消防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每年预算安排必须全额到位。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各县(市)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七、加强消防部队实战能力建设
  
  健全并落实消防部队全勤指挥部值勤值班制度,规范接警出动、战斗编成、火灾扑救、火场通信、处警统计、战评总结、战例研讨等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强化基地化、模拟化、实战化训练,提升全市消防官兵综合素质,提高全市消防部队实战能力。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公安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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