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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呈贡县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公安消防支队主要领导。 2.2009年底前,完成盘龙消防三中队建设,并配套完成消防车辆装备建设。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盘龙区政府主要领导。 3.2009年底前,完成经开消防中队建设,并配套完成消防车辆装备建设。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经开区管委会主要领导。 4.2009年底前,完成嵩明县消防大队危旧营房改造。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嵩明县政府主要领导。 5.2009年底前,完成石林县消防大队危旧营房改造。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石林县政府主要领导。 6.2010年底前,完成高新消防二中队建设,并在2011年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高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 7.2010年底前,完成东川消防二中队建设,并在2011年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东川区政府主要领导。 8.2010年底前,完成晋宁县消防大队危旧营房改造。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晋宁县政府主要领导。 9.2010年底前,开工建设官渡消防三中队营房。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官渡区政府主要领导。 10.2010年底前,开工建设五华消防三中队营房。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五华区政府主要领导。 11.2010年底前,开工建设西山消防三中队营房。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西山区政府主要领导。 12.2010年底前,开工建设呈贡消防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营房。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呈贡县政府主要领导。 二、消防车辆装备建设 1.2009年底前,所有执勤消防中队配齐消防员个人基本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抢险救援装备,使用年限超过12年的消防车辆全部报废更新。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各县(市)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市财政局主要领导。 2.2009年底前,五华区所属执勤消防中队配备一辆50米以上的举高消防车,五华消防一中队、五华消防二中队各配备1辆流动救援车。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五华区政府主要领导。 3.2009年底前,盘龙区所属执勤消防中队配备一辆50米以上的举高消防车,盘龙消防二中队配备1辆流动救援车。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盘龙区政府主要领导。 4.2009年底前,官渡区所属执勤消防中队配备一辆50米以上的举高消防车,官渡消防一中队配备1辆流动救援车。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官渡区政府主要领导。 5.2009年底前,西山区所属执勤消防中队配备一辆50米以上的举高消防车,西山消防一中队配备1辆流动救援车。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西山区政府主要领导。 三、消防科技教育训练基地建设 2010年底前,在呈贡新区开工建设集消防培训、防灾教育、模拟技战术训练为一体的昆明消防科技教育训练基地。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呈贡县政府主要负责人。 四、消防战勤保障大队建设 按照《昆明城市消防规划》、《公安消防部队战勤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要求,新建一幢3000平方米的综合楼,用于住宿、办公、培训、仓储、停车使用,根据标准和实战需要每年储备补充个人基本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常规器材、抢险救援器材等必需的灭火救援物资。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 五、消防应急通信指挥系统建设 将消防应急救援指挥信息化建设纳入2009年全市重点信息化产业建设项目一并立项、同步实施。维护升级消防调度指挥系统建设;实施科技强警战略,构建完善全市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体系,全面推行“数字化灭火救援预案制作与管理系统”。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政府信息办、市财政局、市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 六、消防部队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建设 各县(市)区、三个开发(度假)区按照《云南省县级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保障标准》要求,切实将基层消防部队消防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每年预算安排必须全额到位。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各县(市)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七、加强消防部队实战能力建设 健全并落实消防部队全勤指挥部值勤值班制度,规范接警出动、战斗编成、火灾扑救、火场通信、处警统计、战评总结、战例研讨等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强化基地化、模拟化、实战化训练,提升全市消防官兵综合素质,提高全市消防部队实战能力。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公安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