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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发[2009]84号
【颁布时间】 2009-05-27
【实施时间】 2009-05-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81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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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促进丝绸产品提档升级。
  
  以高档丝绸制成品为龙头,以面料开发为突破口,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和附加值,形成高档真丝、仿真两大系列产品。大力发展改性真丝、膨体弹力真丝和新型复合丝,实现含丝原料的系列化和功能化,开发具有抗菌、抗霉、除臭功能的共混纺丝产品、各类绢丝混纺丝和花色丝等。开拓非丝纤维在丝绸产品上的应用,发展棉、毛、化纤与真丝交络、交织、复合、包缠、混纺的新型高档丝绸面料。不断优化桑、蚕品种,稳定桑蚕生产和茧丝市场,建立农、工、商联动和相互促进的桑、蚕、丝、绸生产经营体系。
  
  (八)增强纺织机械研发制造能力。
  
  根据纺织产业升级和设备更新换代的需求,开展关键制造技术攻关,做好化纤、纺纱、织造、针织和染整等重点新型纺织机械和器材的开发研制。加强节能降耗技术研究,开发生产先进的清梳联合机、剑杆织机、喷气织机、高速加弹机、高速精梳机,加快高效、连续、短流程等节能减排染整设备和在线能源、资源回收再利用系统的研发和产业化。广泛应用电子技术,提高机电一体化和智能化水平。着手研发对利用农作物副产品(棉绒、秸秆、麻秆、棉秆)、竹子、速生林和其他植物秸秆材料的高效、节能、环保处理的技术设备。开发适应“小批量、多品种、快交货”要求的印染后整理技术设备。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信贷支持。
  
  落实国家对纺织工业的信贷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纺织企业信贷支持,对基本面较好但有暂时困难的企业给予流动资金支持,对符合产业政策的重大技改项目给予更充足的固定资产贷款支持。鼓励担保机构为纺织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
  
  (二)实施品牌战略。
  
  制定扶持和保护品牌的相关政策,支持优势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大力推进自主品牌建设。用足用好国家和省级各项扶持外经贸发展的专项基金,支持纺织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引导品牌企业“走出去”,通过境外投资、品牌收购、商标注册、设立境外合作区、建立销售网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全面提升自主品牌的市场影响力。
  
  (三)鼓励技术改造。
  
  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技术改造继续给予财政扶持,鼓励引导企业抓住机遇提高管理、技术水平。支持和引导龙头企业与有关科研院所共同建设纺织新原料研制中心、面料技术开发中心与推广中心等。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行业研发中心和开放式产学研合作机制,探索自主发展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产品。鼓励引进国际先进技术与设备,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研究的投入。以纤维材料的创新带动全行业的创新,加快纺织产品更新换代,加快高性能纤维产业化步伐,对重要纺织新材料的创新攻关和产业化给予“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特殊支持。
  
  (四)支持产业转移。
  
  充分利用苏北地区的劳动力、原材料、土地等资源,引导和推动苏南纺织、服装加工产业向苏北转移,鼓励纺织企业走集聚发展道路,提高规模效益。苏北地区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专业园区建设,提高纺织产业集聚区专业化、集约化、社会化水平。支持在苏北沿海滩涂和贫瘠土地建立黄麻、苎麻等天然纤维种植基地,发展麻类织物加工制造。充分利用国际纺织产业资本转移和国内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机遇,支持有条件的纺织企业开展跨国经营,更好地利用国外资源,参与国际竞争。
  
  (五)坚持环保优先。
  
  坚决执行环保准入条件,严格限制和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环保不达标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纺织印染企业布点和废水排放,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纺织印染后整理水平,鼓励和扶持低污染、低排放、零排放及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技术和工艺的研制与应用。
  
  (六)加强应对监测。
  
  加强对纺织品重点出口市场的跟踪监测,研究出口市场的贸易政策,及时提供相关出口信息。加快技术法规和标准的信息平台建设,构建运转高效的WTO/TBT通报评议机制,建立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技术标准战略(TBT)计划。提升我省产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合理规避贸易壁垒风险,增加国际市场份额。
  
  五、规划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省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联席会议制度,由省人民政府领导牵头,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按责任分工,加大产业组织协调力度,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调整和振兴目标的实现。各地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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