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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三府办[2008]156号
【颁布时间】 2008-07-05
【实施时间】 2008-07-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84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08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2008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七月五日

  
  
三亚市2008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及时、科学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建立健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能力,高效、有序地做好我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制订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当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迅速摸清情况,并按照以下工作原则处理:
  
  1、当发生中型以下地质灾害险情或者出现较重级以下地质灾害灾情时,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国营农场、国营林场等单位要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
  
  2、当发生中型以上地质灾害或者出现较重级以上地质灾害险情时,立即向海南省地质灾害指挥部上报,由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市人民政府在省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编制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海南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琼府函[2006]104号)
  
  (四)三亚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范区域
  
  1、 容易发生地质灾害区
  
  南新公路段:位于南岛农场场部---华新队公路段,呈近似南北向带状分布,长约6.5公里,宽约1.2公里,公路人工边坡陡峭,易崩塌。
  
  南富公路段:位于南岛农场场部--富平队公路段,总体呈近似南北向带状分布,长约1公里,宽约0.8公里,易崩塌。
  
  西线高速公路天涯--马岭段:位于西线高速公路三亚入口处西北部约2.5公里处路段,总体呈近似东西分布,长约3.0公里,宽度约0.5公里。在该段公路西侧坡体主要为砂土、粉土,易形成土体崩塌;东侧路段坡体为花岗岩边坡,岩体破碎,坡度陡,易发生岩崩、滚石。
  
  三亚湾海坡段:位于三亚湾海坡段海岸,呈近似东西向带状分布,长约4.2公里,宽约0.09公里,区内为海滨平原,海岸易遭侵蚀崩塌。
  
  三罗一村河岸段:位于田独镇荔枝沟管区三罗一村,属于滨海平原区,地势低平开阔,河流冲沟发育。长约0.44公里,宽约0.05公里。河岸土体主要为砂、粉土、砂质粘土等,受水流冲刷易崩塌。村庄位于两河交汇的西北侧,雨季河水冲刷严重,常造成河岸崩塌。
  
  尖峰岭崩塌泥石流段:分布于尖峰岭低山丘陵区,近似椭圆,长轴长约5.2公里,短轴宽约2.3公里,面积12.02平方公里,坡体易发生崩塌,崩塌土方受水流冲刷,形成泥石流。
  
  2、 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的镇政府、农场、林场为:天涯镇、凤凰镇、崖城镇、田独镇、育才镇以及南新农场、南岛农场、立才农场、三亚市林场。
  
  易发生地质灾害的村级行政单位:主要为田独镇三罗村、下洋田居委会。
  
  易发生地质灾害的矿山:主要为开采规模较大、采矿历史长的田独铁矿、高峰铁矿、荔枝沟石灰岩矿。
  
  易发生地质灾害的主要交通干线:主要有南岛农场辖区内公路、南新农场公路以及西线高速公路三亚段。
  
  易发生泥石流的地方:南新农场20队以北约2公里范围外的附近区域。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处置或者参与处置的,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事件的应对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的副市长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的副秘书长、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为副指挥长。市规划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商务局、电信、供水、供电单位以及各镇、区、国营农场的负责人为指挥部的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分管矿产资源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工作组包括调查监测组、灾情评估组、抢险救灾组、灾害气象预报组、通讯保障组、交通保障组、物资保障组等,由相应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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