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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试验区的实施意见》(大发〔2007〕24号),了解掌握创建全国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试验区工作进展情况,州人民政府决定,近期将对各县市和州级相关部门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08年7月21日至28日。 二、督查内容 督查工作紧紧围绕州人民政府与县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大理白族自治州创建全国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试验区2008年度目标管理责任状》,州人民政府与州级相关部门签订的《大理白族自治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2008年度目标管理责任状》,以及州人口计生委与县市人口计生局签订的责任书,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进行督查。 三、督查方法 本次专项督查由州政府督查室牵头,州人口计生委配合,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三个督查组,深入各县市进行督查。 1、对各县市的专项督查在县市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听取各县市的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再由州督查组在各县市随机抽取3个乡镇、村,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进行。 2.州级财政、公安、人事、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地税、工商9个部门的《大理白族自治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2008年度目标管理责任状》的专项督查,以自查为主。各部门要结合与州人民政府所签责任状内容,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自查报告于7月25日前报州政府督查室。 四、人员安排 第一组 组长:李少泉 成员:苏志敏蔡斌 驾驶员:陈炳坤 负责督查大理市、祥云县、宾川县、弥渡县 第二组 组长:李桂芳 成员:张学军张少佳 驾驶员:周关荣 负责督查南涧县、巍山县、永平县、云龙县 第三组 组长:解志坚 成员:张惠董金诚驾驶员:杨树清 负责督查漾濞县、洱源县、鹤庆县、剑川县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市和州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督查工作,州人民政府将把这次督查情况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督查结果纳入综合考核,对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落实、会议记录等工作进展情况记入年终考核相应分值。 2、各县市和州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自检自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改进,力求在重点、难点问题上有新的突破,确保《大理白族自治州创建全国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试验区2008年度目标管理责任状》和《大理白族自治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2008年度目标管理责任状》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