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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07-03
【实施时间】 2008-07-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86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08华侨华人中原经济合作论坛经贸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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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进一步派遣小分队到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及东南沿海侨乡及侨胞聚集区邀请客商,进行项目的前期联络和对接,使客商会前对项目有了解,会中组织客商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洽谈,提高合作洽谈成功率。各县(市)区政府、重点企业要在2008 年7 月份以不同形式安排一次先遣组到上述地区进行邀商和项目对接工作。
  
  (五)认真做好项目发布工作。在广泛收集项目的基础上,将华侨华人提出的合作项目及我市对外合作项目在有关媒体上发布,并及时反馈信息,积极促进合作项目前期对接。市重点企业要认真编制对外合作项目手册,明确招商目标,扩大合作范围。各县(市)、区政府要集中组织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前瞻性好、有吸引力的大项目对外发布。
  
  (六)认真做好签约项目准备工作。各单位要提前进行考察、洽谈,争取达成一批合作项目。各县(市)、区政府要上报2 个以上合同签约项目,每个项目合同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市高新区管委会和市新城区管委会要确保有项目签约,各企业也要达成一批合作项目在会上签约。
  
  (七)认真做好省情、市情说明会和洽谈、签约各项筹备工作。市招商局负责项目与招商经贸活动洽谈剪彩仪式,省情、市情说明会,项目对接、洽谈、签约仪式等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项目洽谈场地的布置和相关设施的落实工作;负责签约成果统计落实工作。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各企业要根据大会统一安排,认真落实各项筹备工作,确保邀请客商和参会人员按时参加各项活动。
  
  (八)为随时掌握邀请客商和签约项目工作的落实情况,各单位从2008 年7 月1 日至7 月30 日,每两周向“华合论坛”项目与招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邀请客商和签约项目完成进度,从2008 年8 月1 日至9 月10 日,每周向“华合论坛”项目与招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完成进度。
  
  市招商局联系方式:
  
  电话:2 段如仪石(办公室)器韶的9 (项目部)路歇仪沁(招商部)电子信箱:pdsxiangmu @ 126.com
  
  市外侨局联系方式:
  
  电话:2665922 (侨务科)电子信箱:pdswqb @ 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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