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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11-26
【实施时间】 2007-11-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97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上报农村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国债)项目进展情况的通知

各市人口计生委:
  
  为组织实施好《辽宁省“十一五”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05-2010年)》,加强农村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及时了解项目建设情况,现将《辽宁省农村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国债)项目进展情况调度表》发给你们,请组织各项目单位认真做好项目建设情况总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建设总体情况。对工程进度按照已征地、已设计、正在施工(按形象工程说明进度)、已完工、已交付使用等进行说明。
  
  2.项目建设单位法人负责制落实情况。对是否成立“十一五”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是否明确一把手负责,重大事项是否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情况进行说明。
  
  3.项目批复执行情况。对是否改变项目建设性质,是否超过建设规模和投资情况进行说明。
  
  4.工程建设情况。对项目建设是否执行招投标制度,是否签订施工合同,是否对施工情况进行监理,是否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是否与施工单位办理财产交接手续,是否对工程建设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等情况进行说明。
  
  5.项目建设立卷归档情况。对项目可研报告、批复文件、成立组织机构文件、工程设计图纸、招投标文件、建设施工和监理合同、资金计划、财务资料(会计报表、帐簿和会计凭证)、工程质量验收报告、资产交接单、审计鉴定报告等资料是否完备,是否立卷归档情况进行说明。
  
  6.建设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对资金到位的时间和资金量、资金渠道、项目建设资金支出规模、资金结算情况以及是否拖欠工程款等情况进行说明。
  
  7.建设完成后功能发挥情况。对完工项目是否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宣传教育、药具发放、人员培训等功能,并对服务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宣传培训、药具发放等情况进行说明。
  
  请将书面报告和报表于12月10日前上报到省人口计生委财务处,电子文档发至:lnsunl@163.com。联系人:孙砾,联系电话:024-86905182。本通知和附件可在省人口计生委网站上下载,网址:www.lnrkjsw.gov.cn。
  
  附件: 辽宁省农村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国债)项目进展情况调度表(略)
  
  
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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