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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 现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百名县(市)长论安全”和“千(万)家企业保奥运安全签名承诺”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2008〕8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和本通知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做好两项活动的组织工作。各地把这两项活动作为安全生产月和百日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期间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责任领导、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切实做好征文工作。要组织发动辖区内县(市)长踊跃撰写论文,特别要注意发现各县(市)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和好做法,重点引导和推荐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并且思路创新的县(市)长积极参加征文活动。原则上各市州不得少于3篇,各分局站不得少于1篇。 三、开展灵活多样的企业签名活动。市州安监局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要求制作相应签名背板或绸布,组织辖区的所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或百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中签名承诺。 四、及时做好相关信息和征文的报送工作。签名承诺的企业名单由各市州局于7月10日、7月30日前分两批报省局法规处,征文于8月20日前寄省局法规处。(地址:长沙市暮云工业园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法规处;邮编:410118;电子信箱:suhonggao1966@163.com。)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