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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援指[2008]1号
【颁布时间】 2008-07-01
【实施时间】 2008-07-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01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对口支援地震灾区指挥部关于印发北京市对口支援地震灾区指挥部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有关机构:

  
  为切实做好本市对口支援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经北京市对口支援地震
  
  灾区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同意,指挥部下设4个办公室、3个分指挥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建办公室
  
  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政府研究室和指挥部其他办公室、分指挥部各派驻1人组成,履行指挥部办公室职能。主要负责指挥部内部运转、与各相关方面联络协调工作,以及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吴大仓同志兼任。
  
  二、救灾办公室
  
  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卫生局、市教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对口支援地震灾区救灾、捐款捐物等方面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吴世民同志兼任。
  
  三、资金办公室
  
  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组成,负责协调对口支援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资金保障和监督、审计等方面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晓超同志兼任。
  
  四、人力资源办公室
  
  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事局、市教委、市劳动保障局、市农委、市卫生局等部门组成,负责对口支援基层组织基层政权建设、人力资源、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民工培训、劳务输入输出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孟秀勤同志兼任。
  
  五、重建规划分指挥部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教委、市科委、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规划委、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工业促进局、市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灾后恢复重建的统筹规划、项目安排等组织协调工作。指挥由张工同志兼任。
  
  六、建设分指挥部
  
  由市建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市政管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负责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等组织协调工作。指挥由隋振江同志兼任。
  
  七、前线分指挥部
  
  由市建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规划委等有关部门组成。负责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联系与协调、了解实际需求、支援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工作任务。指挥由栾德成同志兼任。
  
  
北京市对口支援地震灾区指挥部
  
  二〇〇八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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