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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制定《新疆加油站厕所管理办法》,对已经符合标准的水冲式厕所及新建、改(扩)建后的标准化厕所,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4.将加油站厕所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作为加油站年检、创建文明窗口、新上项目审批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5.对现有加油站厕所进行全面检查复核,不达标的要进行停业整治。责任单位:自治区经贸委、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自治区旅游局配合做好加油站厕所的选(布)点工作。 (四)完成全区13座优秀旅游城市和地州市政府(行政公署)所在地城市、风景名胜区旅游厕所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自治区卫生城市”、“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等活动的评比验收,将厕所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别要将城市内旅游购物点厕所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作为验收重点,实行“一票否决”。 2.会同旅游等相关部门做好全区各风景名胜区内旅游厕所的新建、改(扩)建与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自治区建设厅、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 三、进度安排、工作要求 (一)进度安排 自治区旅游厕所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分两个年度、七个阶段进行。 1.2008年4月20日-6月15日为动员部署阶段。 (1)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 “自治区旅游厕所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2)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调研,制订规划,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逐级签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3)落实建设资金。 (4)各有关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及游客需求,制定行业标准化厕所建设标准。 2.2008年6月15日-8月20日为全面建设与规范化管理阶段。 (1)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落实2008年度主要旅游景区、交通沿线、加油站和城市旅游厕所新建、改(扩)建与管理任务。 (2)各地、各有关部门做好阶段性工程质量、工作进度抽查、督察工作,并定期将工程进展情况逐级上报。及时总结厕所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对取得的经验和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进行推广。 (3)核查建设资金的到位与使用情况。 (4)各有关部门制定科学的行业内厕所管理制度,进入旅游厕所规范化管理阶段。 3.2008年8月20日-9月20日为第一年度验收总结阶段。 (1)各地、各有关部门对2008年度工程建设任务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形成验收报告和工程决算报告;对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查,形成审计报告。 (2)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工程建设验收情况,适时召开2008年度厕所建设与管理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好的经验,对未完成任务的地方及单位进行通报。 4.2009年3月5日-4月10日为各地、各有关部门制定2009年度厕所工程建设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全年工作任务,落实建设资金阶段。 5.2009年4月10日-8月20日为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落实2009年度主要旅游景区、交通沿线、加油站和城市旅游厕所的新建、改(扩)建与管理任务阶段。 6.2009年8月20日-9月10日为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厕所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阶段。 7.2009年11月为总结表彰阶段。 全面总结两年厕所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组,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旅游厕所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请各新闻媒体配合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旅游厕所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领导。 2.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安排,及时进行动员和部署,制定厕所工程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逐级签定目标责任状,明确工程进度,严格工程标准,强化监理措施,落实配套资金,迅速开展工作,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求到位。要尽快逐级上报实施方案,自治区经贸委、交通厅、旅游局、建设厅的实施方案要尽快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3.各级建设、国土资源、电力、水利等部门要大力配合,给予积极支持。 4.各有关部门要做好行业内厕所建设施工进度和竣工后的检查、验收工作,严把旅游厕所建设质量关和廉洁关,把旅游厕所工程做成优质工程、廉洁工程。 5.建立旅游厕所建设与管理的长效机制,强化管理,注重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景区(点)要形成三级联动、相互配合、共同努力、积极探索旅游厕所建设与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我区旅游厕所建设的内在动力,不断巩固和深化旅游厕所建设的成果。 6.把旅游厕所建设与管理工作作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重要工作,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并将工作的阶段性进展情况上报各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