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三)分工协作,落实责任。按照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工作要求,省文化厅负责推进全省农村电影放映体制改革和放映工作,起草年度放映计划,安排电影放映单位负责按年度放映计划组织片源,组织放映队伍巡回放映,落实农村电影放映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农村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考核、奖惩和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开展业务培训等工作。根据国家关于支持农村电影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云南实际,优先保证按标准20%的场次补贴经费、离县城路途较远放映点的差旅费和农村电影拷贝资金。并尽快完善农村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 省广播电视局负责审定全省电影事业中长期规划,审定并下达各类影片特别是反映农村题材影片的年度生产计划。积极争取国家广电总局的农村电影专项资金,并在省文化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单位的支持下,加大对云南电影制作的扶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三贴近”原则,采取确实有力的措施,鼓励和引导广大电影工作者深入农村、深入生活、深入农民群众,积极为广大农民群众创作和拍摄健康向上,具有云南民族特色,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又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优秀影片。同时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做好少数民族语言电影译制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农村电影投资计划的制定和及时下达,对需要办理基本建设程序的项目给予支持,按照国家要求做好配合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农村电影放映专项资金、民族语言电影译制经费及各种补助经费的管理和拨付工作,将农村电影工作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认真落实农村电影放映经费,并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逐步增长,建立持续投入,持续增长的机制,确保农村电影工作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在资金投入中要以边境沿线、革命老区、藏区、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为重点,加大对边远、贫困、山区县农村电影事业的投入。 (四)加强管理,建立机制。各级农村电影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的有关事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加强监管,深入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认真做好管理工作,确保我省农村电影工作整体推进,为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