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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巴政发[2007]87号
【颁布时间】 2007-11-15
【实施时间】 2007-1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17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广播电视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接上页]

  ⒉要切实加强城乡广电网络建设与管理,积极稳妥推进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努力使网络经营管理水平与经济收入有较大的提高。
  
  ⒊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围绕广播电视节目流程,在制作、播出、传输及开发利用等环节寻找发展机会,放眼广播电视辐射空间,在广播、电视、报纸、节目生产制作、广告产品营销等领域建立新的业务。要紧密注视研究移动电视、手机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信息服务等业务的发展动向,切实抓住时机发展新兴产业并加强管理。
  
  ㈥有序推进内部机制改革,不断提高广播电视队伍的整体素质。
  
  ⒈进一步深化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电台、电视台要稳步推进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加强重要岗位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员工双向选择的办法,强化绩效考核,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要积极面向社会选拔优秀人才,推行公开招聘制度,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优化干部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要认真贯彻中央精神,积极有序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改革。
  
  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广电全员素质。要加强广电各级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增强班子成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发展意识,提高把握大局、判断形势、科学决策、驾驭全局的能力,以班子表率作用带好队伍、抓好工作、树好形象。要继续强化干部职工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扎实有效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广播电视优秀名记者、名编辑、名播音员、名主持人和优秀技术人才、优秀管理人才、优秀经营人才,为我市广播电视事业跨越发展提供人才组织保障。
  
  ⒊努力转变行政职能,改进工作作风。要逐步理顺局台体制,变全能管理为宏观间接管理,不断强化服务功能。要严抓行风政纪,加强对全体广电系统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积极开展行风评议活动,注意监督意见和采纳和反馈、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端正广电形象、树立广电新风。
  
  五、 “十一五”期间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㈠落实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各级广播电视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当地“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以及自治区广播电视“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细化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好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各项任务的工作机制和目标责任制。要定期检查规划执行情况。要加强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调整,加强对规划中重要指标的监督和评估,对于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适时调整规划。
  
  ㈡完善体制机制,为规划实施提供政策保障。要加强宏观调控,健全监管机制和监管手段,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规、示范等手段,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激发各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及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要建立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长效机制,做到组织保证、技术保障、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要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规划中的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㈢积极研究法规政策、争取社会广泛支持。要加大对宣传文化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发展政策的研究,有效把握和利用有益于广电事业发展的新政策、新规律。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争取政策、争取项目、争取投资,同时也要拓宽投融资渠道,吸引、鼓励、争取社会积极参与和支持广播电视产业发展,努力把巴彦淖尔广电事业做强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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