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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汴政办[2008]85号
【颁布时间】 2008-06-26
【实施时间】 2008-06-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17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整顿和规范对外劳务经营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开封市整顿和规范对外劳务经营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开封市整顿和规范对外劳务经营秩序专项行动方案

  
  为严厉打击外派劳务、境外就业活动中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整顿和规范对外劳务经营秩序,保证外派劳务、境外就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整顿和规范对外劳务经营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8〕52号),决定从2008年6月起,用半年的时间开展打击外派劳务、境外就业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要求统一思想,周密部署,分工负责,狠抓落实,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通过此次清理整顿,力争使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的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市外派劳务、境外就业市场经营秩序进行全面整顿,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整顿和规范对外劳务经营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黄东山任组长,商务局副局长、市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办公室副主任刘新民、商务局副局长赵洪亮、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程崇正、外侨办纪检组长郭茂林、公安局副局长宋江勇、工商局副局长刘永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成员由市商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外侨办、公安局、工商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部署,研究制订具体方案,组织落实打击外派劳务、境外就业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组织调查、督办重大案件。
  
  二、整顿内容和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将对从事外派劳务、境外就业中介的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整顿,重点查处外派劳务、境外就业市场中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
  
  (一)以外派劳务、境外就业为名进行的欺诈、诈骗活动;
  
  (二)未经商务、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展外派劳务、境外就业业务(包括中介机构和个人);
  
  (三)未经商务、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布涉外劳务广告、虚假劳务信息。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0日-7月5日)。各有关部门协调部署,根据群众反映和有关信息,深入调查,摸清本辖区从事非法中介活动的机构数量、种类和经营状况,研究确定清理整顿的重点,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法,加强宣传,广泛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6日-9月30日)。各有关部门全面收集和掌握信息,通过组织外派劳务、境外就业中介自查,查处外派劳务、境外就业中介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组织检查并结合社会各界反映的情报信息,查处非法中介,对各类案件线索进行认真追查,核实情况,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整治。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10月20日)。对专项行动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要深入分析,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防范和打击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中介领域各种违法活动的水平,认真查找问题和工作中的不足,严格各项管理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建立起符合我市外派劳务、境外就业业务特点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要严格执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处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对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分工协作,明确责任。此次专项行动要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商务部门负责查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查处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外事侨务部门协助处理涉外案件,负责沟通与联络工作;公安部门按照法定职责查处外派劳务、境外就业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工商部门负责查处外派劳务、境外就业中介机构超范围经营以及刊登虚假外派劳务、境外就业广告的欺诈行为。
  
  商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作为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联合有关部门,切实将专项行动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抓好,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并明确一名联络员和相关处室具体承担打击外派劳务、境外就业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联系以及政策咨询和服务工作,对外公布举报、咨询服务电话。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严打声势。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积极作用,营造打击外派劳务、境外就业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声势,对违法、违规中介机构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通过大力宣传,引导群众向合法的中介机构寻求服务,增强公众自我防范和主动监督举报意识。对合法中介机构应加强法律、政策上的指导和帮助,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座谈,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水平。
  
  请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接此通知后,尽快组织落实,并将情况随时通报给专项行动办公室。
  
  办公室电话:3388969举报电话:3388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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