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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字号】 国办发[2008]44号
【颁布时间】 2008-06-05
【实施时间】 2008-06-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2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0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机构设置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对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做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李克强国务院副总理
  
  副主任:回良玉国务院副总理
  
  成员:张平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雷水利部部长
  
  
  万钢科技部部长
  
  谢旭人财政部部长
  
  徐绍史国土资源部部长
  
  周生贤环境保护部部长
  
  姜伟新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李盛霖交通运输部部长
  
  孙政才农业部部长
  
  周小川人民银行行长
  
  张基尧南水北调办主任
  
  张勇国务院副秘书长
  
  杜鹰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邵宁国资委副主任
  
  贾治邦林业局局长
  
  曹康泰法制办主任
  
  王禹民电监会副主席
  
  单霁翔文物局局长
  
  陈元开发银行行长
  
  郭金龙北京市市长
  
  黄兴国天津市市长
  
  胡春华河北省代省长
  
  罗志军江苏省省长
  
  姜大明山东省省长
  
  郭庚茂河南省代省长
  
  李鸿忠湖北省省长
  
  张基尧同志兼任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八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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