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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字号】 国办发[2008]45号
【颁布时间】 2008-06-05
【实施时间】 2008-06-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2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0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机构设置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对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做了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李克强国务院副总理
  
  副主任:回良玉国务院副总理
  
  汪啸风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张平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鸿忠湖北省省长
  
  王鸿举重庆市市长
  
  李永安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总经理
  
  委员:尤权国务院副秘书长
  
  李学勇科技部副部长
  
  刘金国公安部副部长
  
  丁学东财政部副部长
  
  张小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贠小苏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张力军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仇保兴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徐祖远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矫勇水利部副部长
  
  张宝文农业部副部长
  
  刘士余人民银行副行长
  
  令狐安审计署副审计长
  
  李荣融国资委主任
  
  贾治邦林业局局长
  
  丁仲礼中科院副院长
  
  蒋定之银监会副主席
  
  史玉波电监会副主席
  
  单霁翔文物局局长
  
  陈元开发银行行长
  
  高金榜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何文彬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纪检组组长
  
  卢纯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汤涛湖北省副省长
  
  谭栖伟重庆市副市长
  
  刘振亚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
  
  蔡其华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单设办事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撤销。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八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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