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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喀署办发[2008]100号
【颁布时间】 2008-06-26
【实施时间】 2008-06-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22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上报2008年上半年土地开发整理情况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喀党办发[2007]36号喀署办发[2008]79号文件精神,全面掌握2008年各县市土地开发整理情况,行署要求各县市上报2008年上半年土地开发整理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发整理的起止时间
  
  本通知所指2008年上半年土地开发整理,是指各县市2007年1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开发整理的土地。
  
  二、认真填写统计表
  
  各县市要按照要求认真填报《县市土地开发情况统计表》、《县市土地归并整理情况统计表》(附后),不得将历年开发整理新增耕地纳入今年统计范围。
  
  三、科学总结经验
  
  各县市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土地开发整理取得的有益经验,并写出土地开发整理总结报告,与统计表一并于2008年7月15日以前报送到地区国土资源局。
  
  行署将组织有关单位对各县市上报土地开发整理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联系人:张天霖联系电话:2841391
  
  E-mail:ZTLYX@163.com
  
  附件1、县(市)2008年土地开发项目统计表
  
  2、县(市)2008年土地整理项目统计表(点击这里下载)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县(市)2008年土地开发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乡村
  
  开发起止时间
  
  开发单位或个人
  
  开发面积(亩)
  
  新增耕地(亩)
  
  项目所在1:10000图幅号
  
  四至坐标
  
  是否批准及时间
  
  是否竣工及时间
  
  是否验收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2
  
  3
  
  4
  
  5
  
  6
  
  7
  
  8
  
  9
  
  合计
  
  领导签字: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备注:1、只填写2007年1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实施的土地开发数据。2、已办理或正在办理手续的应在备注栏里说明。
  
  附件2:
  
  
县(市)2008年土地整理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序号
  
  土地整理(地块)项目
  
  所在乡村组
  
  土地使用者
  
  整理起止时间
  
  整理前的面积(亩)
  
  整理后的面积(亩)
  
  新增耕地面积(亩)
  
  备注
  
  总计
  
  耕地
  
  田间路
  
  渠道
  
  其它
  
  总计
  
  耕地
  
  田间道路
  
  渠道
  
  其它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领导签字: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备注:现土地使用者为多人时应分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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