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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喀党办发[2007]36号喀署办发[2008]79号文件精神,全面掌握2008年各县市土地开发整理情况,行署要求各县市上报2008年上半年土地开发整理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发整理的起止时间 本通知所指2008年上半年土地开发整理,是指各县市2007年1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开发整理的土地。 二、认真填写统计表 各县市要按照要求认真填报《县市土地开发情况统计表》、《县市土地归并整理情况统计表》(附后),不得将历年开发整理新增耕地纳入今年统计范围。 三、科学总结经验 各县市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土地开发整理取得的有益经验,并写出土地开发整理总结报告,与统计表一并于2008年7月15日以前报送到地区国土资源局。 行署将组织有关单位对各县市上报土地开发整理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联系人:张天霖联系电话:2841391 E-mail:ZTLYX@163.com 附件1、县(市)2008年土地开发项目统计表 2、县(市)2008年土地整理项目统计表(点击这里下载)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县(市)2008年土地开发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乡村 开发起止时间 开发单位或个人 开发面积(亩) 新增耕地(亩) 项目所在1:10000图幅号 四至坐标 是否批准及时间 是否竣工及时间 是否验收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2 3 4 5 6 7 8 9 合计 领导签字: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备注:1、只填写2007年1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实施的土地开发数据。2、已办理或正在办理手续的应在备注栏里说明。 附件2: 县(市)2008年土地整理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序号 土地整理(地块)项目 所在乡村组 土地使用者 整理起止时间 整理前的面积(亩) 整理后的面积(亩) 新增耕地面积(亩) 备注 总计 耕地 田间路 渠道 其它 总计 耕地 田间道路 渠道 其它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领导签字: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备注:现土地使用者为多人时应分别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