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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林业厅
【发文字号】 陕林字[2008]348号
【颁布时间】 2008-06-26
【实施时间】 2008-06-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22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加强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秦岭植物园、楼观台国家森林公园:
  
  “十一五”以来,为推进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省政府着力启动重点旅游项目,大力开展“一、六、八”全省旅游产品布局体系建设,以实现由旅游大省向旅游强省的转变。2006年省政府把秦岭植物园、楼观台道温泉列为秦岭生态旅游景区的重点项目,并确定由省林业厅负责、有关单位具体实施。在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支持配合下,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为了进一步做好工作,保证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重点旅游项目的认识
  
  生态旅游是极具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和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是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收入,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区域发展的有效途径。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是秦岭生态旅游景区的亮点工程,是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突破口。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建设人文旅游产品与自然生态和休闲度假产品为补充的多元化旅游产品体系,是发展旅游产业,创新林区社会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领导,落实任务
  
  省政府非常重视重点旅游项目的建设工作,省政府有关领导多次现场考察、督促指导,并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按规划建设,保证质量,加快进度。省厅明确了工作职责,由厅领导负责,省公园办具体落实,积极协调开展工作。各建设单位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各负其责,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执行规划,全面做好工作
  
  各建设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总体规划,按设计施工,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要积极主动与地方政府联系,与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要广泛筹集资金,加大建设力度,加快建设进度。
  
  请各建设单位确定专人,按季度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下季度初(一周内)报省林业厅,以便掌握情况,向省政府汇报,并与有关部门协调,做好服务工作。省公园管理办公室电话(传真):88652420联系人:宋晓立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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