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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字号】 国办发[2008]29号
【颁布时间】 2008-04-21
【实施时间】 2008-04-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2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机构设置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对国家减灾委员会的组成部门和人员做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回良玉国务院副总理
  
  副主任:李学举民政部部长
  
  张勇国务院副秘书长
  
  刘结一外交部部长助理
  
  杜鹰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燕华科技部副部长
  
  王军财政部副部长
  
  易小准商务部副部长
  
  李立国民政部副部长
  
  委员:赵沁平教育部副部长
  
  奚国华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刘金国公安郡副部长
  
  贠小苏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吴晓青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黄卫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冯正霖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胡亚东铁道部副部长
  
  鄂竟平水利部副部长
  
  危朝安农业部副部长
  
  刘谦卫生部副部长
  
  张海涛广电总局副局长
  
  王德学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
  
  张为民统计局副局长
  
  雷加富林业局副局长
  
  丁仲礼中科院副院长
  
  刘玉辰地震局副局长
  
  许小峰气象局副局长
  
  周延礼保监会副主席
  
  孙家广自然科学基金会副主任
  
  王飞海洋局副局长
  
  闵宜仁测绘局副局长
  
  徐经年总参谋部作战部副部长
  
  霍毅武警部队副司令员
  
  冯长根中国科协书记处书记
  
  江亦曼中国红十字总会常务副会长
  
  秘书长:李立国(兼)
  
  国家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由民政部承担。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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