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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已经2008年4月19日拉萨市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 市长多吉次珠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的要求,经对我市1992年至2007年2月1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40件政府规章进行清理,拉萨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拉萨市房地产管理办法(试行)》、《拉萨市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办法》。 拉萨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序号 规章名称 清理意见 制定时间 1 拉萨市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办法 废止 1996年12月23日 2 拉萨市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试行) 废止 199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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