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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市旅游局
【发文字号】 吉市旅质管字[2008]13号
【颁布时间】 2008-06-23
【实施时间】 2008-06-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30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吉林市旅游局关于做好奥运会期间旅游接待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北京奥运会是我国建国以来主办的最大规模、持续时间较长的国际活动,来自世界各国的官员、运动员、新闻记者及旅游者将聚集北京等赛区,部分海外宾客还将以此为契机,赴北京周边及其它省区市观光旅游,因此,对我们做好奥运旅游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家、省旅游局要求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奥运旅游服务的难度和压力,全力做好奥运期间旅游接待服务工作。为此,市旅游局制定了《吉林市奥运期间旅游接待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对奥运期间和“十一”黄金周的旅游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提出了的工作要求,各县(市)旅游局、全市旅游行业必须齐心协力,更加认真、细致地做好奥运服务工作。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按照工作要求抓紧落实。
  
  附:《吉林市奥运期间旅游接待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吉林市旅游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吉林市奥运期间旅游接待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旅游局奥运旅游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扎实、有效地做好奥运期间我市旅游接待服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奥运期间,积极营造服务质量上乘、市场安全有序、产品特色鲜明、气氛热烈浓重的旅游环境,向广大海内外旅游者充分展示我市旅游资源丰富、人民热情友好的整体形象,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我市旅游接待服务工作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狠抓服务质量,高标准做好旅游接待工作
  
  奥运期间,各接待单位要以高标准的服务质量做好各项接待工作。因此,各旅游企业要大力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如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岗位技能竞赛等活动,全面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服务技能、接待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以高标准、高质量的服务迎接八方来客。
  
  (二)扎实做好安全保障工作,营造有序的市场环境
  
  各级旅游部门、旅游企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制定严格的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本部门、本企业的安全预案,严格执行旅游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同时积极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保证奥运期间我市不发生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旅游景区要重点做好景区设施安全及开展大型活动时的人员疏导工作,星级饭店要保证消防、卫生和治安安全,旅行社、旅游汽车公司要严格执行旅游保险的各项规定。届时,市旅游局还将结合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察专项活动,将安全督察工作贯穿奥运旅游服务全过程,通过全行业的共同努力,积极营造安全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三)全面做好宣传工作,展示良好的旅游形象
  
  奥运会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要积极利用这个直接面对国际社会的重要平台,开展有针对性的形象宣传工作,充分展示我市旅游业的整体形象。此外,在奥运期间,各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旅游活动,悬挂节庆宣传条幅,努力营造“全民奥运”的浓重气氛。
  
  (四)积极开展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文明素质
  
  奥运期间,市旅游局将继续在全行业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深化文明礼仪教育,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文明举止教育培训,不断深化和提高从业人员的文明素质。同时,积极开展对旅游者提升旅游文明素质的引导和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讲文明、重礼仪、团结友善、热情好客的良好风尚。
  
  (五)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为使奥运期间旅游接待服务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企业要建立自查制度,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自查工作。各级旅游管理部门也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旅游企业的各项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抓细抓实。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奥运期间旅游接待服务工作的顺利实施,市旅游局成立“吉林市奥运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王德顺吉林市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王爱民吉林市旅游局副局长
  
  冯庆吉林市旅游局副调研员
  
  成员:徐峰吉林市旅游局质量管理处处长
  
  张宏伟吉林市旅游局市场促进处处长
  
  于传彬吉林市旅游监察大队大队长
  
  谭洪亮磐石市旅游局局长
  
  刘玉祥蛟河市旅游局局长
  
   李亚男桦甸市旅游局局长
  
   张迎春舒兰市旅游局副局长
  
   尹忠学永吉县经济局(旅游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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