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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现将《大理州第三届职工技术技能大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开展好有关工作。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大理州第三届职工技术技能大赛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州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大理州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的通知》精神,提高职工整体技能素质和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培养一批“四有”职工队伍,根据《大理州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办法(试行)》,决定在我州教育、旅游系统和保安、乳制品、茶叶、水泥等重点行业,组织开展大理州第三届职工技术技能大赛。 一、大赛专业、工种 本次大赛包括教育、旅游、保安、水泥、乳制品、茶叶五个系统、行业,具体为小学文科教学、小学理科教学、小学综合教学、中学文科教学、中学理科教学、中学综合教学、幼儿教学、导游员(重点景区普通话解说)、保安员、乳品检验工、食品检验工(茶叶)、化学检验工(水泥)共12个专业、工种。 二、参赛人员 凡大理州内从事相关职业,具备各系统、行业竞赛委员会确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三、大赛时间 大赛从6月20日开始,8月30日结束(各专业、工种的报名、竞赛的时间和地点,分专业、工种由各系统、行业竞赛委员会确定并公告)。初赛时间由各系统、行业竞赛委员会确定,决赛时间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确定。 四、大赛方式 大赛分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经初赛进入决赛的选手,每个专业、工种不少于20人。 (一)教育系统的竞赛方案(组织方案、竞赛规则、评委组成、试题等),由教育系统竞赛委员会起草后,报州人事局审定,大赛秘书处备案。竞赛考评人员,由教育系统竞赛委员会聘请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担任,报人事局核准,大赛秘书处备案。 (二)旅游、保安、水泥、乳制品、茶叶四个行业的竞赛方案(组织方案、竞赛规则、评委组成、试题等),由各专业竞赛委员会起草后,报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大赛秘书处备案。竞赛考评人员,由各专业竞赛委员会聘请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担任,报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大赛秘书处备案。 (三)大赛启动仪式、表彰大会的方案,由大赛组委会报请州人民政府确定。 五、大赛标准 大赛初赛的标准和试题,由各初赛举办单位自行确定。大赛决赛的标准和试题,按以下规定确定: (一)教育系统的决赛,由教育系统竞赛委员会组织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相应专业标准,分专业分别组织3套试题,报州人事局审定后,从中各抽取1套。 (二)旅游、保安、水泥、乳制品、茶叶五个行业的决赛,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按高级工标准进行,决赛试题从国家题库中抽取;没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由相应的行业竞赛委员会组织具备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相应专业标准和技术装备条件,分工种分别组织理论和技能各3套试题,报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从中各抽取1套。 六、表彰奖励 根据决赛排名情况,报请州人民政府对相应选手给予表彰奖励。 (一)授予第一名“大理州××状元” 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10000元的奖金。参赛人员为工人的,报请上级破格晋升为技师(国家设有技师岗位)或高级工;参赛人员为专业技术人员的,破格推荐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符合条件的,今后优先推荐为州级以上劳动模范。 (二)授予第二、三名选手“大理州××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的奖金。参赛人员为工人,原职业资格等级低于高级工的,晋升为高级工;参赛人员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务)低于中级的,破格推荐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三)授予第四至十名选手“大理州××优胜奖”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分别给予500元的奖金。参赛人员为工人,原职业资格等级低于高级工的,在原职业资格等次上晋升一个级别;参赛人员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务)低于中级的,破格推荐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四)对第十一至二十名的选手,颁发证书和一定奖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