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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 一是大力发展旅游教育。扶持相关院校办好旅游专业、扩大招生规模,推动企业与学校建立旅游人才供需合作关系。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力度抓好旅游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切实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三是开展行业创优活动。组织开展技能竞赛、评选先进等活动,不断增强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旅游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 1.加强财政资金扶持。2008-2010年,市财政根据旅游业发展需要给予资金支持,所需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旅游设施建设、旅游宣传促销和旅游人员培训工作。各镇街要结合实际不断加大旅游专项资金的投入。 2.完善旅游管理体制。一是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强化旅游综合协调管理和服务职能,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宣传促销、市场监管、行业督导、环境营造等方面,形成职责明晰、运作规范、调控有力、精简高效的旅游行政管理新机制。二是鼓励成立旅游综合性和专业性行业协会,完善旅游中介组织机构,充分发挥协会和中介机构的指导、服务和监督功能。 3.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一是倡导诚信经营,创造良好的市场秩序。二是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的经营与服务。三是强化旅游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旅游安全救援指挥系统,指挥协调旅游重大安全事故和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加大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